新聞來源:蘋果
新聞標題:高職生騎車爆頭亡 這兩男誰責任大?
新聞內容:
新北市一名下月將畢業的男高職生,昨無照騎機車上學行經人孔蓋時,疑為閃避前方正要
左轉的機車,不慎打滑摔車滑向雙黃線,慘遭對向BMW轎車輾過頭部慘死。
《蘋果》報導,死者吳姓男學生(17歲)就讀穀保家商三年級。昨上午7時許,吳生騎著剛
買不久的機車行經三重三民路,見前方由高姓男子(63歲)騎乘的機車打左轉方向燈,吳生
正要煞車閃避時,輪胎剛好壓過地上的人孔蓋,頓時連人帶車打滑摔出,擦撞高男的機車
後,吳生被甩向對向車道,遭黃男(65歲)開的BMW轎車輾過頭部。
律師林富貴認為,法律上有「期待可能性」的前提,若黃男無法預見死者會滑到他的轎車
前,以及沒有足夠反應時間,過失致死罪恐難構成,但若死者自摔是因高男切換車道造成
,高男雖有打方向燈,也將因未禮讓直行車而構成過失責任。(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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