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各位的批評與指教
案子經過報案 警局 約談到案 檢察署 法院
5/23號官司告一段落 找到肇事者求償成功
在此提供一些心得參考
1.發生車禍請立即報案
事後報或與對方口頭承諾、私下賠償皆不適合
2.可以的話請準備行車紀錄器
因為你不知道你會碰到什麼很盧的人
我這次即使有影片證據他還是不認為他有"任何錯"也不道歉
路口監視器很多如同裝飾品 民族西路玉門街那邊兩隻皆無運作
3.強制險理賠 不需跟對方要求
可自行至對方投保產險公司申請理賠金
理賠金額包含體傷就醫各醫療費用 診斷書等單據費用及往返醫療交通費
4.強制險理賠申請與自己有投保的意外險 醫療險不衝突
都可申請理賠 但不可另外再跟對方要同樣名目的賠償金
以我這次官司為例求償總金額要扣掉強制險理賠金
才是他還要再賠給我的
5.如雙方各持己見 無需過分爭辯 因為只讓自己爆血管 神經斷掉而已
最後和解書 會有......彼此的地址
看看之前的新聞 還是不要太刺激對方
即使他毫無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