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 年約20多歲的鄭姓男子,去年6月騎車載蕭姓女友出遊,路途中加
油時,鄭男認為女店員油槍上的油滴到他的愛車,與女店員發生爭執,當時坐在機車後座
的蕭女怒嗆:「像妳這樣沒能力的人才會在這種地方工作!」女店員氣不過,怒控2人公
然侮辱;台北地檢署今將蕭女起訴,至於鄭男則獲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去年6月某日下午4時許,鄭男騎車載蕭女出遊,旅途中行經新生北路二段的加
油站加油,期間鄭男認為女店員油槍上的油滴到愛車,與女店員爆發口角糾紛;事後,女
店員報案指控,鄭男不但將錢丟在地上,坐在機車後座的蕭女還嗆她:「像妳這樣沒能力
的人才會在這種地方工作!」
檢察官傳喚鄭男、蕭女出庭,2人否認有公然侮辱犯行,鄭男辯稱當時錢從口袋拿出時不
小心掉在地上,並非故意;蕭女則稱她說的是:「妳的服務態度不好,不適合待在服務業
。」
檢察官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女店員不慎將油滴到鄭男機車後,有立即以抹布乾拭,但鄭
男掉錢那段則無法看出是不小心還是故意,因而將鄭男不起訴;至於蕭女嗆女店員言論,
監視器雖無聲音無法還原情況,但檢察官傳喚當時排在後方加油乘客,證實蕭女確有所言
,將蕭女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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