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打算買新車,家父也有一台打算報廢的機車,
看促銷優惠是舊換新政府補助4000,車商加碼四千,
但對於機車報廢和買新車的時機點還是覺得困惑,
爬文也沒有得到太確切的答案,所以想請教一下各位…
1. 政府規定報廢前後六個月都可有補助,
但不知道車商的加碼補助是否是跟政府補助一起退款?
2. 那如果我先買新車,之後才要報廢舊車,車行是怎麼算車價?
爬文好像看到有人說車行會先收全額車價,之後等申請報廢補助再退款?
想問這問題是好奇要是車行知道是要舊換新補助的,開了原價給我,
但後來我們又沒有把舊車報廢,那不就什麼折扣都沒有享有了…
3. 因為待報廢的機車跟我要買車的地方在不同縣市,
所以極有可能是家父在A縣市把車報廢,我在B縣市買車,
這樣在申請補助方面會不會有任何麻煩的地方呢?
其實我比較不了解的部分是車商加碼補助的金額要怎麼給消費者…
請各位大大不吝回答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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