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板上的大家,我工作地點附近的停車格是汽機車共用,看牌子上是寫
0800到1700是機車限定、之後的時間可以放汽車。
前幾天我把車子這樣停了,當時時間已經過0830,我自己拍照紀錄的時間是0849。
http://imgur.com/a/xWjIF
後來車子被人移出停車格,然後我被開紅線違停,開單時間是1037,罰鍰600。
現在我想要申訴,但是線上系統不給用。
http://td.police.taipei/ct.asp?xItem=74748&ctNode=7541&mp=108191
請問:
一,這樣我是直接去鴿子窩說我要申訴就可以嗎?
二,我其實有把汽車的車牌也順便拍下來,這樣可以檢舉汽車違停嗎?
感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