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魯星期五中午的時候在學校山下十字路口和一台汽車發生碰撞
不過警察沒有告訴我們誰的錯比較大
當時路口有一台違停的車(車上沒人 熄火狀態)
它有阻擋到我和對方的視線 所以我和對方都是到路口了才看到對方
都來不及煞車所以撞上
警方是說那台違停頂多開它違停 不能當這件車禍的其中一人
我經過路口有減速 對方則是車速很慢所以沒減
因為兩條路都是巷 所以這時候左方車應禮讓右方車輛
很不巧我是左方
可是是對方的車頭撞上我的機車側身
所以表示我已經行近到滿前面的
所以小魯想請問一下 這樣誰的肇事責任會比較重呢?
P.S 我們應該是會和解但還沒簽和解單
對方是說是她的錯 她說她的保險公司會聯絡我
可是她也是說右方車友優先路權
可是她才是右方車啊Q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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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上行車紀錄器截圖
http://i.imgur.com/a2RCsTF.jpg
http://i.imgur.com/P2rNf7G.jpg
http://i.imgur.com/wp0XDPh.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