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 轉彎車/ 直行車 之議題
http://motclaw.motc.gov.tw/s.aspx?soid=4705
來源: 交通部官方網站回函給地方法院的釋義
主旨:有關貴法院函詢同向同一車道行駛之二車輛行駛規定乙案,復如說
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部路政司案陳貴法院 101年10月 4日南院勤刑元 101交易88
字第1010047175號及南院勤刑元 101交簡 336字第1010047176號函
辦理。
二、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 1項已明文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
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爰
於貴法院前揭號函所提之本部98年 7月 3日交路字第0980040138號
函說明二後段,已明確說明略以:「致如汽車係於同一車道行駛,
則其前後車之行車秩序,係應遵守同規則第94條第 1項之規定」,
亦即同向同車道行駛之前後二汽車,並不生轉彎車應讓直行車之疑
義課題。
簡單的說. 若兩車關係為 同向 同車道 前後車.
就僅有"前後車關係"
不要再亂扯轉彎車了. 那是不同車道 或 不同方向才成立
很多機車族都貪方便, 結果養成隨便. 自己天天上路都違法還不自知.
-
對.網路上確實很多這種情況結果被判轉彎車結果受罰.
因為警察跟檢察官自己都不懂. 當事人又不曉得如何提出正確法規.
交通法規其實還算清楚(比較刑民法來說).
那麼. 來看看警察+檢察官+車鑑會+地方法官 都亂判造成受害者變成加害者
最後被告勝訴. 原因很簡單. 拿出正確交通法條.
來源:司法院官方網站
再審無罪判決書
https://goo.gl/ENR0EB
恩. 錯誤知識的人. 別再亂講話啦. 哪來轉彎車之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