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們好,小弟有些問題想問一下各位大大
今天下午莫約2:30左右,我行經於江南街12巷
當時情形如下圖:
http://i.imgur.com/gggnpQg.jpg
我是A車,要往停車場方向走,時速莫約30左右
對方是B車,一轉彎就與我對撞,時速不知道多少,30以上50以內
當下原本想說彼此協調好賠個錢就好,但對方一臉就覺得是我的錯一樣
我的車受傷部分有前叉、拉桿、前斜板、握把
http://i.imgur.com/qtFvLj7.jpg
http://i.imgur.com/Oe2x0rp.jpg
http://i.imgur.com/jkgY2WH.jpg
http://i.imgur.com/UctGcew.jpg
http://i.imgur.com/OS3swSH.jpg
(前斜板部分是最底下尖端處有斷裂)
對方只有前斜板擦傷而已
我們兩個都有載人,我與後座乘客多處擦傷摔傷
原先問對方有無受傷,對方表示車沒有受傷,人也沒事
但等到報警後他又說車有刮傷,並且跟我說:不然我賠你拉桿,你賠我車殼。
但後來我越想越不對,路口監視器也拍不到那處,
我們兩人也都沒裝行車記錄器,目擊證人看一下後就離開了。
想問一下各位大大,這樣子是誰的責任較大呢?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