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號誌異常害死大學生 判國賠

作者: shirochan (小白)   2016-10-17 12:37:05
號誌異常害死大學生 判國賠
http://0rz.tw/sWHIT
羅姓司機駕駛客運由北往南方向行駛,見交通號誌亮綠燈繼續前進,同時間,騎機車的黃
姓男大生也見綠燈由東向西直行,當場遭客運輾壓死亡。黃的父母指控北市交通管制工程
處管理號誌不當,訴請國賠逾千萬元,台灣高等法院認定交工處管理欠缺,判賠295萬元
,仍可上訴。
黃姓男大生(20歲)前年9月16日凌晨騎機車,沿北市長安西路由東向西行駛,經承德路
口時號誌顯示綠燈,持續前進;適逢羅姓司機開客運沿承德路由北往南前進,見交通號誌
顯示直行綠燈,跟著直行。
黃姓男大生疑似超速行駛,緊急煞車仍閃避不及,機車與大客車左側車身發生碰撞,黃遭
客運自左後輪輾壓,當場死亡。
黃姓男大生的父母提告主張,號誌因線路短路異常,十字路口同時顯示紅燈、直行綠燈、
右轉綠燈,北市交工處維護、管理不當導致意外,夫妻倆求償慰撫金、扶養費等共1518萬
元。
北市交工處辯稱該號誌通過驗收運轉多時,當天號誌同亮情事在警廣故障通報前,難以預
見而事先防範,且一得知異常隨即通知維修廠商,未怠於修復,交工處管理並無欠缺。
一審法院調查,本案發生時,號誌控制器因不明原因未回傳異常情況。二審法院認為,號
誌異常足以影響行車安全,交工處卻沒積極防止危險,與涉嫌超速行駛的黃姓男大生應分
別負8成、2成過失責任,判交工處應負國賠責任。
羅姓司機肇事後,賠償黃家80萬元,刑事部分被依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有期徒刑7
月,緩刑5年確定。
作者: whatzup1124 (我是幹嘛)   2016-10-17 13:15:00
唉...真衰
作者: YamagiN (海在森林中長大)   2016-10-17 13:21:00
這真的是該怪政府 羅姓司機真倒楣
作者: shirochan (小白)   2016-10-17 13:31:00
騎士和統聯司機都很衰
作者: jtmh (:))   2016-10-17 13:45:00
不是要特別去怪誰,但有時真的就算過綠燈也稍微減速看一下左右有無來車最保險,畢竟被撞或撞到人對自己或別人都非好事
作者: SSSONIC (...)   2016-10-17 13:57:00
沒有該負責的公務員要負刑責嗎? 還真是好當
作者: massrelay (奇怪的大叔)   2016-10-17 14:30:00
比較常遇到倒數紅燈秒數到了不綠燈。
作者: shirochan (小白)   2016-10-17 14:38:00
紅燈倒數完還沒變綠燈就有一堆白目衝出去了
作者: firetfd119 (gogogo)   2016-10-17 15:38:00
保養的廠商不用賠償,廠商真好賺錢
作者: sesd (囧)   2016-10-17 15:41:00
國賠很合理 廠商不用賠就不合理了
作者: sendicmimic (火腿哈密瓜)   2016-10-17 16:23:00
司機最倒楣,判刑根本就不合理
作者: chh312 (精銳魯蛇)   2016-10-17 16:42:00
司機超倒楣,還要賠80萬
作者: dendrimer   2016-10-17 19:32:00
要設計連鎖比較安全吧
作者: wisdom   2016-10-17 20:44:00
十字路口綠燈同亮可以很簡單的使用硬體互鎖線路來避免。會搞到兩邊綠燈同亮本來就是草菅人命
作者: june0204 (june0204)   2016-10-17 22:08:00
人命不到300萬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6-10-18 00:12:00
這件認定超速理由真可愛
作者: DATION (昊仔)   2016-10-18 02:31:00
噓腦殘過失致死罪 沒有過失哪裡的罪 為什麼死人一定要讓沒罪的人頂罪的
作者: akarin95423 (:-D)   2016-10-18 07:31:00
樓上,業務人所須負的注意義務是大於一般人的。再者也判緩刑啊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6-10-18 07:55:00
樓樓上你怎麼知道沒過失?判決理由看過嗎?
作者: LaodaIsHere (馬個b☆煞氣a小窄宅★)   2016-10-19 11:24:00
過路口減速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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