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禁行機車跟強制兩段式左轉 除了人權因素以外
安全也是很重要的因素
不管是車向分流 車速分道還是車速分流 車向分道 這兩者概念都一樣
以速度跟方向整合車流 避開發生事故的兩大主因:方向衝突 速差過大
撇除違停、任意變換車道這種各種違規
單單看禁行機車跟強制兩段式左轉 就已經是造成方向衝突以及速差過大的主因了
禁行機車強迫機車混入外側車流 => 速度差異大、方向不一致
禁行機車強迫機車使用蜿蜒狹窄的機車專用道繞行各種毫無安全疑慮的橋樑、交流道
徒增行車時間與風險
強制兩段式左轉強迫左轉車流混入外側車流 且行駛方向讓後方車輛無法預測
沒有交通官員說的出來進入待轉區的機車該打什麼方向燈
待轉區的位置跟外側車道是不是在同一直線也都不一定
如果外側車道被規定成右轉專用道 待轉的機車能使用嗎?
如果不行 混在直行車道的待轉車流就是直行車流車禍的隱憂
如果可以 混在右轉車道的待轉車流就是右轉車流車禍的隱憂
不管如何 待轉車流都是造成車禍的未爆彈
如果要為了那些人所謂的「左轉很危險」「車道很多怎麼切」的危險
而強制所有機車用路人承受以上所說的風險 這實在太不對等了 不符合比例原則
個人的違規行為或是行駛能力不足 不應該是限制整體權利的原因
即使機車車禍曝光率高 也不應該是限制的理由 那單純是因為機車數量大
民國 63 年軍統特務出身 擔任過警察局長 時任省警務處副處長的王魯翹死於機車車禍
民國 63 年台北市交通局首次提出限制機車直接左轉的管制措施
民國 64 年亞洲運動會發起人之一 挖掘出體壇明星紀政、楊傳廣的郝更生博士
死於機車車禍
根據 64 年交通部運輸計畫季刊
以下是在推動禁行機車與強制兩段式左轉該年(63 年)的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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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大小客車、貨車的汽車每萬輛
肇事 215 次 受傷 273.5 人 死亡 60.8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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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重、輕型機車每萬輛
肇事 30 次 受傷 43.2 人 死亡 6.36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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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凍三尺 非一日之寒 從以前就是這樣以偏差的角度在看待機車
這項議題需要大家非常強力的支持 才有辦法推動那些高高在上腐敗的官僚
廢除禁行機車 取消強制兩段式左轉 需要你我多推一把
另外對於市區道路環境
市區道路適合車向分道 比較不適合車速分流 畢竟不少路口都會有停等左轉的車流在內側
而機車靈活的特性 很適合利用停等車流後方的真空帶 再找時機切回內二車道繼續行駛
這是汽車辦不到的事情 也因此很多內線禁行機車且前方有左轉待轉車流時 往往都是空的
這在桃園很常見 外面兩線塞的要死 內線除了路口兩三台車等左轉之外 根本沒車
不過如果外面兩線速度已經不錯了 就不要燃燒生命硬要從內側切 衝到路口快撞上了才
死命往外切 這點倒是沒必要 反而會威脅到自己跟原本在外側順暢的車流的安全
只有在高快速公路才有內線是超車道的規定 平面道路 甚至一般高架都沒有
一般高架是指環河快速道路、提頂大道、建國高架、新生高架等等非紅盾牌的高架道路
後車本來就該注意前車並且保持距離 但後車如果要違規超速 除非你有時間跟他耗
不然還是建議可以讓就讓 畢竟讓車流加速對整體交通是有幫助的 那他要加速到哪裡去
不是我們可以幫他決定的 就算他在前面撞死人 也不是因為你沒阻止才發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