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ndOfDayZ (Evolution)》之銘言:
: 大家好 昨天晚上十點十八分在中和環球附近出了車禍 如有版友有行車記錄器歡迎提供給我
: 目前在醫院治療當中 想問問大家法律以及賠償問題
: 我是直行機車往板橋方向 對方是對向車道要左轉
: 我看到時已經煞車不及撞上 撞擊點在對方右前車門 對方主張我騎很快 但印象中只有40.50
: 在等警察同時他朋友態度十分囂張
: 警察來後也跟警察對嗆起來 對方到現在也沒到醫院關心 看來只能用法律解決了
: 請問 這樣我會有什麼肇事責任嗎? 除了修車 醫療費以外還有什麼可以要求賠償的嗎?
大家好 經過將近三個月 開了兩次調解 才知道對方無照 其實還蠻傻眼當下警察沒告知
交通初判表如下
對方的肇事責任為左轉車未讓直行 我方則是因雨霧視線不佳未減速慢行
本人的傷勢右肩膀縫了三十針左右 到目前為止還沒好 未來還有復健 除疤等等問題
第二次調解時 對方一直強調整個車門換掉 修了將近五萬 只願意賠償一萬
但我方零零總總醫療花費 薪資 家人請假等等 算起來已經將近五萬 我方開價15和解
對方連砍都不砍說直接上法院等判決 目前是決定提告過失傷害了
因為對方無照 車也不是他的
怕他雙手一攤沒錢 請問可以順帶連車主一起提告嗎? 上法院有什麼要注意的事項嗎?
依照肇事責任來看 我方是否有什麼缺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