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相關問題請益

作者: fin64 ( 亞柏)   2017-03-30 11:53:15
※ 引述《milk7054 (ok)》之銘言:
: ※ 引述《hsinlu (欣)》之銘言:
: : 我也手癢了一下www
: : 不知道為什麼這個版XD
: : 很愛推薦去申請肇事鑑定
: : 按照目前產險同業和警方的做法
: : 其實按照初步分析研判表再加上肇事責任分攤處理原則
: : 就可以知道大概的肇事比例了wwww
: : 而且其實民事法院看到初判表大概就知道責任了
: 初判表最底下,就說了不作保險業者理賠當事人的完全依據,
: 如有疑義仍應以「公路法」第67條所定車輛事故鑑定委員會之結果
: 或法院之判決為最終結果。
: (保險公司最後還是照車鑑跟法院判決理賠)
: 產險公會的規則也講很明白,
: 有初判表,就依產險公會認定的方式決定。
: (沒超速、有減速...,光以路權判斷就0%、100%的認定)
: 有車禍鑑定,兩車相撞,主因70%、次因30%。
: 如果沒做車鑑,大概就是100%跟0%,
: 產險公司著眼點在路權,沒能力判斷一些複雜情形。
我認為你應該滿缺乏實務經驗的
當然初判表只是參考 很多時候理賠也只能參考初判表 現場圖 現場照
輔以事故當事人說法是否吻合 車損態樣等等來判斷
盡量還原事故現場以釐清責任 因為車禍發生時 保險公司不是目擊證人
案件聯絡起來 也常發生都是認為對方的錯這種事
那保險公司要拿什麼釐清肇責 初判表就很常用到
初判出來如果一方寫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那去主張另一方全責 沒有問題
今天兩邊都有寫可能肇事因素的情況 保險公司還跟你說100:0?
那被說全責那邊不是很幹 明明初判就寫對方也有過失 你憑什麼說我全責
哪個理賠這樣處理事情 我看事情都不用做了 整天吵架跟被申訴就飽了
當然初判表是參考用 通常若有一方對初步研判結果不服
才會請他去申請鑑定 到時候再依照鑑定結果做認定
保險公司不會為了處理賠案 多花這3000塊
更有甚者 鑑定結果下來 主因次因為什麼喊73 為什麼不是64或82
鑑定報告又沒寫比例
你們保險公司同業處理原則 關我什麼事等等
肇責這東西 很有得吵 也很有得談
我也常聽到後車撞前車 是前車突然剎車的錯
前車可能有錯 只要願意賠錢的那個人認錯就好了
說到底在法官判決下來之前 肇責是可以協調的
雙方可以有各自的主張 喬不攏就法官說了算
不過"沒有做車鑑 大概就是100:0" 這種說法 我倒是第一次聽過
實務上太多例外了
: : 0.369是汽車 機車是 0.536
: 折舊公式沒有一定,
: 有時候法官認為一般社會認定車輛耐用年限為10年,
: 就不採用5年耐用期限,
: 會假設耐用期限可以長達10年,
: 折舊比率用0.2XXX。
: 有的法官認為超過耐用年限,就不該繼續折舊,
: (例如耐用年限只有5年,就只折舊5年)。
: 所以判例看看就好,法官不一定採用你認定的那一套。
法官有裁量權 不循例做判決的法官偶爾都有
不過這個說法我也是第一次聽到
我是有聽過把漆料計算折舊的
對保險公司來說 只要保額夠 法官怎麼判 他怎麼賠
想要告人的 思考一下 法官判給你的 會不會比保險公司願意賠給你的多
如果只是要讓對方背刑事那種的 另當別論
要賠錢的 金額還談不攏的人 思考一下 對方上法院 自己會不會付出更多
很多案子想通了 走訴訟根本是浪費時間
法官也是人 他們工作很忙 很多時候能少判一件是一件
原告跟被告在庭上都被洗臉的 也不難見到
有些還會直接跟你講 我不會判這麼多/少
就是要你們當庭和解
: : 真的要看我覺得此案甚至有機會全責
: : 請參閱肇事責任分攤處理原則
: : 建議同以上 馬路再走 第三責任險要保
作者: shachitw (殺氣)   2017-03-31 00:36:00
推最後一大段,根本重點中的重點,除了真的拿對方沒轍的才建議打官司,否則真的不要亂吉,金額一定會被法官砍,再者就是耗時,刑事快點也要2個月,後續還有民事,真的不划算
作者: tntbear (苦命上班族)   2017-03-30 14:14:00
fin大,他在挑釁你,以為公會原則就是鬼島法律原則的,就準備看笑話吧,不用理這種想引戰的人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03-30 13:57:00
應該是你只看到10:0就見獵心喜吧,我原文都說 "未減速,有減速,光考慮路權情況下是10:0"如果我原文都講很清楚光考慮路權的前提,你還覺得你這樣國文閱讀能力不差??我把前提都列出來,你還覺得我表達能力有問題??不覺得你閱讀只挑特別關鍵字嗎??未超速,有減速
作者: fin64 ( 亞柏)   2017-03-30 13:55:00
嗯 我又看了一次你的原文 不曉得是你表達能力不好 還是我的國文能力差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03-30 13:35:00
100:0,我前文講很清楚,未超速,有減速這的前提下,這些肇事責任處理原則就有寫一些例外情形,你卻只咬100:0??其他例外情形你自己要看公會給的原則,我只舉未超速跟有減速兩個例子產險公會原則很明顯的路權優先,除非有明顯違規過失,不然就全責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7-03-30 13:06:00
對保險公司而言就算保額夠也不會幫當事人和對方和解,明明前階段即能處理完全,非要多搞個半年一年被法官嗆後才願理賠車禍案件若走訴訟法檢必窮盡一切可能希兩造和解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03-30 12:55:00
如果是自由心證比例,當然覺得公會原則跟車鑑不重要囉
作者: tntbear (苦命上班族)   2017-03-30 12:54:00
你講話注意一點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03-30 12:53:00
沒依據,那產險公會給的原則你又不鳥,請問是你自由心證嗎?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03-30 12:52:00
你要說你負責理賠73分而非10跟0,請問依據是什麼??
作者: tntbear (苦命上班族)   2017-03-30 12:52:00
我也懶得跟你吵,總之這件事等原PO後續吧你懂他們很多都沒有依據就跑去跟人家說73的嗎?我前同事就常這樣搞。騙你不懂然後要你趕快和解,我遇到太多這樣的了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03-30 12:51:00
你有什麼實務經驗我不管,但既然你提到肇事責任處理原則,你有看過裡面內容嗎??
作者: tntbear (苦命上班族)   2017-03-30 12:51:00
我管你產險公會還是啥?反正我就是要告過失傷害,以刑逼民
作者: tntbear (苦命上班族)   2017-03-30 12:50:00
對~產險公會的原則,但不是我的原則,也不是一般道路的原則。如果我主張前面全責?因為你沒打方向燈忽然左轉來更正,右轉。造成我來不及煞車而摔車呢?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03-30 12:48:00
100%是依據產險公會的肇事處理原則喔,裡面就有兩車位置的責任比例
作者: tntbear (苦命上班族)   2017-03-30 12:48:00
PO過失傷害,就很得不償失!雖然說過失傷害不是什麼滔天大罪,但處理起來也很花時間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03-30 12:49:00
如果產險公會理賠不是依據肇事責任處理原則,請問怎麼判斷???
作者: tntbear (苦命上班族)   2017-03-30 12:45:00
這就跟理賠一樣啊,案子能少一件是一件。不過我認為申請肇事鑑定有他的必要性,但也不用每件都申請。像我那次等紅燈被後車追撞這種超明顯的肇責,就不需要了吧。申請肇事鑑定比較能夠讓兩方都有一個可信服的結果,而不是你的保險公司或我的保險公司說了算。而且今天對方有受傷~萬一保險公司一個處理不好,堅持告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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