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標檢局自2018年5月1日起規範機車輪胎出廠

作者: Bzbon (John Frusciante)   2017-08-03 21:05:42
比照汽車輪胎,標檢局自2018年5月1日起規範機車輪胎出廠超過6年禁售
來源:http://am.u-car.com.tw/38412.html
(內有監理站輪胎檢驗之圖文說明)
2017/08/03分類:輪胎與輪圈
還記得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針對汽車輪胎的銷售規範,表示自2017年1月1日起,將製造日期
納入 CNS 1431汽車用輪胎國家標準,凡製造日期超過6年的汽車輪胎,則不得進口或出廠
販售。
而在2017年8月2日,標檢局再度發出新聞稿,表示在2017年6月12日修訂之CNS 4879機車
用輪胎後,包含普通與大型重機輪胎,自2018年5月1日起,同樣只要製造日期超過6年則
禁止販售。
2018年5月1日起,機車輪胎自製造日期開始,超過6年禁止販售
標檢局表示,依公路監理單位統計,至2017年6月,臺灣機車數量約1,371萬輛,考量到機
車輪胎不僅承受機車的全部載重,更攸關車輛抓地、排水性能等等,對行車安全影響重大
;而輪胎主要為橡膠製品,雖然橡膠並非越新越好,但時間過久一樣會有老化問題而使品
質變異,因此才決議比照汽車輪胎,修訂國家標準增列安裝及使用年限規定。
所以自2017年6月12日修訂之CNS 4879機車用輪胎後,2017年7月3日辦理預告修正「應施
檢驗機車用輪胎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如今預定於2018年5月1日起查核機車輪胎之商品
製造日期,製造日期若超過6年,不得於國內市場上販售,包含進口輪胎不得過海關、本
土輪胎不得出貨等等,若經查獲有違規,將依照《商品檢驗法》開罰1萬至10萬元。
標檢局表示,上述機車輪胎的規範是包含普通機車與大型重型機車的輪胎。另外標檢局也
提醒建議,輪胎使用期限除了避免超過磨耗指示點之外,如果車主較不常騎乘機車,但輪
胎的使用自製造日期算起已經超過10年,除了大型重機會進行每年驗車,因此監理單位會
協助檢查之外,一般機車的車主朋友務必自行注意換胎需求。
最後標檢局提到,在2018年5月1日前會持續進行宣導,包含呼籲消費者不要買年份過久的
輪胎,同時提醒車行、輪胎廠避免販售製造日期過久的輪胎,到了法規正式上路之後,便
會依序對各車行進行抽查是否有違法的情形,並要求將超過6年的輪胎下架,若屢勸不聽
,則會依據《消費者保護法》開罰6萬至150萬元,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與行車安全。
標檢局提醒消費者選用輪胎須注意下列事項
購買貼有「商品檢驗標識」的新胎。
識別輪胎製造日期,方法為胎邊烙印之4個數字,前2碼代表生產週別,後2碼代表生產年
分(西元年),例:1917代表西元2017年第19週。
確認胎面磨耗指示平臺,每個輪胎須在胎面主要溝槽內,沿外周上等距離設置3處以上之
磨耗平臺,並在兩側胎肩部設置其指示之記號(例:△)。磨耗平臺距離溝底高度不小於
0.8 mm。當輪胎磨耗到此磨耗平臺時,不宜繼續使用。
養成定期檢查輪胎之習慣,除注重輪胎使用狀況(包括胎紋深度、胎壓等)外,一旦發現輪
胎有龜裂、切傷、釘刺、挾石頭等受損情形,要儘速請專業人員檢查、修補或更換。而輪
胎為橡膠製品,會隨著時間老化而縮短使用壽命,自製造日期起超過10年者更不宜再使用
作者: ultratimes   2017-08-03 22:20:00
6年太長,根本亂來,6年禁用還差不多,禁售咧
作者: jack1st2001   2017-08-04 09:06:00
禁用跟禁售有差嗎 一樣都買不到吧??
作者: gtmmy (小明)   2017-08-05 04:40:00
樓上 禁用是連裝在車上的都要檢驗規範 禁售只是買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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