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案例比這慘...
去年有天晚上下班時撞到一位婦人
當時是雨天,婦人撐傘用衝的橫越馬路
由於她撐傘是斜撐,且是暗紅色傘,傘面面對著我的行車方向
變成是她沒看到我的車就衝過來,而當我發現她時,距離根本不到一公尺
雨天距離不到一公尺,根本煞不住就直接撞上
婦人腳踝開放性骨折,輕微腦震盪
開刀休養復健大概八個月才能比較正常走路
我只是輕微擦傷,車子沒太大問題
說點氣憤的話,雨天撐傘傘面對者行車方向直衝橫越,完全就三寶無誤
說更難聽我還懷疑是想要造成假車禍
我方主張車禍點離斑馬線約70公尺,應走斑馬線,且車禍點是雙黃線,行人不得穿越
對方不知道另外去哪量的,主張下車點離斑馬線101.02公尺,可不走斑馬線
天知道這婦人要走多斜,距離多長才能有這距離,根本呵呵
初判表,事故鑑定皆判定行人錯比較大,該死的機車應注意而未注意
大約是人7車3
車禍鑑定委員會時,委員還直接嗆對方
「我不管你到底離斑馬線幾公尺,那邊是雙黃線就是不能穿越,你還穿越就是你的問題」
對方家屬一開始氣焰囂張,嗆說知道我在哪上班,想跑也跑不掉
還拉一堆政治及地方人物出來說他都認識,暗示我方小心點
還說婦人一個月薪水好幾萬,表示也會要求連帶的薪水賠償
直到知道事故鑑定出來人錯比較大就超客氣的說
「我們也不是那種人拉,人沒事就好了拉.和解書簽一簽就沒事」
我這邊除了強制險賠對方十多萬之外,我還另包萬元紅包給她,當作安慰金
只能嘆自己當時沒保第三責任險,不然其實一毛錢都不用出
結論,記得保第三責任險
懂些基本的交通規則很重要...
路上記得避掉三寶
作者:
lyu0001 (鄉民1號)
2017-08-29 21:08:00強制險有賠到十幾萬 全額給付嗎
作者:
Rindou (雨宮林道)
2017-08-29 21:15:00沒死不就是繼續出來危害人間嗎
作者:
NinjaQ (ok)
2017-08-29 21:30:00你沒錄音 可以告他恐嚇
作者:
js93046 (小昂)
2017-08-29 21:31:00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這條,好像能用反應時間來推翻那個“能注意”,只要確認反應時間短到不能注意就免責
作者:
kondoyu (pppk)
2017-08-29 21:41:00這隻應該是慣犯
作者: TY 2017-08-29 22:20:00
我雨天騎25km/h, 晴天才催到30km/h...晴天40就煞不住了, 何況是雨天~
作者:
tsukie2887 (Marktsuikie2887n)
2017-08-29 22:27:0040就煞不住看是要換煞車還是換車選一個好嗎為甚麼要把這種車騎上路危害自己跟大家的安全
真的要保第三人,就算我方幾乎不可能有肇責,讓保險公司去揮,省下來的時間成本、精神成本就值得保費了
作者:
seedli (帶骨的火腿)
2017-08-29 22:40:00ㄒㄚ太晚出現了沒人理他 哭哭
作者:
vobor (藍色大象)
2017-08-29 22:56:00幹嘛包紅包==
作者:
tsukie2887 (Marktsuikie2887n)
2017-08-29 22:58:00原PO息怒,我留言說的是ㄒㄚ,回完才注意到你的對手是衝出來的Q_Q^近距離是說這萬元紅包真的不值,長輩壓力一定要包大包的話乾脆包個七千四
作者:
asapken (asap ken)
2017-08-29 23:17:00裝行車記錄器吧,說不定一毛也不用賠
台灣應該要立法機車最高限速20雨天10這樣比較安全
作者:
JKGOOD 2017-08-30 00:50:00臭三寶怎麼沒死
作者:
vobor (藍色大象)
2017-08-30 00:53:00拜託長輩到底是多大... 叫他們要包自己出錢包
作者:
Audien (Audien168421)
2017-08-30 02:50:00這種三寶真的防不勝防
作者:
w6523489 (w6523489)
2017-08-30 04:36:00幫你拍拍,一堆垃圾老愛攀關係,什麼我認識誰誰誰,用這種方式來威脅人,難怪台灣不會進步。
作者:
d78965 (囧龍)
2017-08-30 08:57:00行車紀錄器真的很重要,如果沒有影像,送車鑑也是賭運氣。車鑑會是國內很權威的單位,只要有送,在過失(至少刑案)上幾乎是一翻兩瞪眼,檢察官要推翻就要有更強烈的理由(因為如果沒送車鑑就直接不起訴或者送車鑑但最後判斷相左的時候只要被再議很容易被高檢署發回)況且我一直覺得路權歸屬並非必然與過失予否掛勾,畢竟刑事過失沒有比例問題,車鑑報告也不會寫比例,通常就是肇事主因、肇事次因的寫法,或者是同為肇事因素但他們的判斷依據,就我目前看過的報告而言都是看路權歸屬所以會忽略「反應時間」的因素,但這個沒有影像跟本算不出所以只要他不想直接判斷,就寫個同列肇事因素,這時候你就衰小了,因為這種各打50大板的方式等於說你過失所以車禍案件若你沒有影像,或者第一時間處理不當,後續發展很可能會超展開,因為各種難證明。
作者:
uahj (心无罣碍)
2017-08-30 13:50:00撞到老人有行車紀錄器也沒用的,台灣的法律就是行人最大只能說一定要保第三人責任險,保好保滿全權交給保險處理遇到只能說運氣超衰(家人親身經歷!無緣無故賠了30好在有保險大家都在罵三寶有天必定會被收走,但千萬別當收的那個人阿(嘆
還好有解決…但你當初沒保第三人真的膽量很大,不差那一千元,能保就保高一點吧
作者:
d78965 (囧龍)
2017-08-31 10:00:00臺灣的法律就是行人最大? 沒這回事啦哈哈如果有這種事就不會有那麼多行人賠車子的案例了~(民事)法律很簡單:看過失比例 難的是怎麼證明。
作者: dontSleep (dont Sleep) 2017-08-31 16:45:00
所以你總共賠了多少? 覺得應注意未注意根本瞎,對方違法還要守法的人幫忙分攤責任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17-08-31 19:59:00是我就包個紅包袋裡面包444元給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