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朋友問問
(以下以A表示朋友)
(B是後車)
大概三個月前A在市區車禍
騎車載人騎到一半被後面汽車B撞
時速不快(市區慢慢騎找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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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說A機車一直飄來飄去「疑點1」
A第一次出車禍
痛到站不起來還一直跟B道歉
B當時人還很貼心一直關心
A也忘記報警...(被家人朋友罵爆)
之後去警局要調監視器結果剛好沒有
A就問B行車記錄器有錄到嗎
B說剛好沒開機「疑點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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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調解的時候
B反咬A一口說他的車有傷要賠償
然後B的保險公司說A也要賠
一人一半
原因是前後車未注意行車距離
疑點1:
那個地方是市區,兩旁各種違停到剩下一台車的寬度,時速也低到頂多30要怎樣才可以飄
到對方來不及反應撞下去
(個人猜測後車要嘛沒注意路況,要嘛超車不當)
疑點2:
一般汽車有裝行車記錄器都是跟著車一起啟動吧,說撞到當下沒開,根本就是發現自己情
況不利甚至刪除了吧
肇責是因為後車未注意吧
(B也說他自己是後車)
前車要怎樣跟他保持距離
A沒報警沒錄影沒監視器
(B也一樣)
這樣是不是整個被吃死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