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排版請見諒
版友們好
小弟兩個月前發生了一起機車對機車的小車禍
雙方都沒有受傷,僅車子上的損壞
當時的路口如下
http://i.imgur.com/1Zbuqbr.jpg
我是在巷口慢慢騎過去(約20)
而對方的速度明顯過快且巷口無減速
當我看到時反應不及而撞上他
事後初判出來是我7他3
因為無號誌的路口左方車該讓右方車
但是這是一個盲巷
我不靠近巷口無法看到對面的來車
最近要和保險公司談賠償了
對方保險公司依初判表賠3成
想請問
初判表不具有法律的效力,我該如何向他的保險公司爭取賠償(因為我認為自己的責任應該明顯較小)
不花錢申請表單的原因是因為金額沒這麼大,沒必要
誠心發問
有錯請鞭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