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後車按鳴喇叭及閃燈,前車是否應該讓其超車?

作者: edward40812 (甘草治禿頭)   2017-12-15 09:43:15
各位機車版前輩早安
小弟有一個疑問
印象中
在前車附近沒有阻礙的時候
後車按鳴喇叭及閃燈時
前車有義務要讓開,讓後車先行
請問這樣是否正確呢?
還是有其他的規定呢?
先謝謝各位前輩了
作者: q212146223jh (GaryLin)   2017-12-15 09:44:00
如果我騎很慢就會,但都騎到快7、80我就不會讓
作者: leehome12345 (leehom)   2017-12-15 09:51:00
說不定人家趕醫院,有空間讓就讓一下無妨
作者: lucky123820 (ZX)   2017-12-15 09:52:00
同一樓
作者: Tang5418 (\(O_O)/)   2017-12-15 09:53:00
同意樓上我說二樓
作者: yoyobaka (yoyo)   2017-12-15 09:59:00
個人覺得跟你已經騎到多快了沒關係,只要後車比你快而你又確實有安全可讓的空間,在行車倫理上本來就是該讓的
作者: g80123 (麥考姚)   2017-12-15 10:00:00
義務倒是沒有 不過我遇到速度和我一樣的也常常讓 喜歡跟人不喜歡被跟...
作者: hober (啊嗚的季節)   2017-12-15 10:05:00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47-5 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作者: ab1026430   2017-12-15 10:09:00
有穿護具,旁邊有空間就不讓
作者: yayaorz (壓壓毆啊繼)   2017-12-15 10:23:00
不能超車的地方不讓,要逼車就來
作者: dan6658123 (石頭)   2017-12-15 10:27:00
有空間會讓 沒空間就先加速 不想碰到瘋子 安全第一
作者: Anyotw (Yoman)   2017-12-15 10:42:00
你追的上前車就不用,追不上又不讓很靠北而且,我能讓都讓,高速公路插我隊的我也讓...亂開車的不是不怕賠就是賠不起。我這種委屈中產還是乖乖被欺負就好,要養家不衝動
作者: aeolus0829 (阿洽)   2017-12-15 11:11:00
'義務'? 沒有義務喔
作者: KY1998 (HAN)   2017-12-15 11:30:00
後車夠快且有空間就讓,當路隊長幹嘛?
作者: yoyobaka (yoyo)   2017-12-15 11:38:00
說沒義務的去查一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7-5好嗎…?雖然實務上可能幾乎沒人會因為這條被罰,但道理上你比後車慢又有空間讓就是該讓,一堆死愛當路隊長的是怎樣啊?
作者: sjdbx (sjdbx)   2017-12-15 11:58:00
後車比我快幾乎都會讓
作者: hyhy (hy)   2017-12-15 12:03:00
前面無車且我在巡航中,只要後面有車跟上來我就會讓他到我前面,一直以來大家想爭取的車速分流就是如此進行
作者: joe51408 (阿風)   2017-12-15 12:06:00
路況允許都會讓,減少不必要的問題
作者: york1987 (明華~明華~!!!)   2017-12-15 12:09:00
後車比我快就叫逼車,前車比我慢就叫路隊長這是我搭過許多人的車,聽這些駕駛抱怨所得到的心得我開上路就只有我是對的,其它人都是錯的另一個例子就是安全車距了我想插隊,是因為你們車距過大導致車陣太長我不爽讓你插隊,因為這是我的安全車距
作者: Ofianse (大便人)   2017-12-15 12:35:00
規定可以讓要讓
作者: a123454698 (a123454698)   2017-12-15 13:02:00
不得超速就足夠當作47-5的"正當理由"了
作者: IKUZO (雞狗乖)   2017-12-15 13:26:00
我不喜歡在路上跟任何車貼太近,所以會讓
作者: JenRen (RE:RE:RE:)   2017-12-15 14:01:00
看道路狀況囉...
作者: lanevo9 (我不是lenovo)   2017-12-15 14:06:00
遇過警車在山路雙黃線打燈讓車,還以為是釣魚XDD
作者: wayne0411 (別講那些五四三)   2017-12-15 14:27:00
讓啊~幹嘛不讓,尤其是內車道
作者: tnssh211448 (yd)   2017-12-15 15:28:00
推2樓 能讓就讓
作者: a0913 (沒救的貓奴)   2017-12-15 15:28:00
法規是說你可以讓 一定要讓但是如果你在禁止變換車道地點=不能讓你就沒事
作者: Ankuo (奶茶就是我的辣妹)   2017-12-15 15:29:00
推10F,某些人不要用常識當法條好嗎
作者: a0913 (沒救的貓奴)   2017-12-15 15:30:00
不過! 後車貼你超近如果旁邊有人幫拍 = 後車逼車喔
作者: dwyanelin (wade)   2017-12-15 15:42:00
推啦,我上一篇的噓文就是這個意思,但更細節來說通常是讓開(內車道、快車道、超車道),就只是基本道路禮儀、做人的道理而已。
作者: yoyobaka (yoyo)   2017-12-15 15:48:00
某樓鍵盤警察當太久真的把自己當警察了是吧?某些情況下超速是合法的,而一般民眾並沒有被賦予職權去判斷別人是否符合這些要項,所以你只能管好自己不要超速,阻擋別人不超速絕對不會是不讓車的“正當理由”好嗎?
作者: TurtleBB (溫馨家園洛聖都)   2017-12-15 16:03:00
某些情況可不可以舉例一下?超車是在最高速限內超車,不代表超車你就可以超速,哪條法規規定普通用路人可以超速的?可以請教嗎?
作者: yoyobaka (yoyo)   2017-12-15 16:29:00
比如後車急症或急產要送醫,依某樓邏輯不能讓他超速故你就以該路段最高速限(假設40好了)擋著不讓後車過,如果最終後車誰死亡了你認為法官會讓你不必負任何責任嗎?緊急避難就是合法超速的情況之一,以上只是舉例,重點是在一般民眾並不會得知也沒資格判斷他人可不可以超速或違規,所以你能做好的就是守規=當後車確實做出超車表示而你也有安全空間可讓就是要讓,否則如果有什麼特殊狀況你很可能就不只是罰款可以脫身的,就這麼簡單
作者: happy36921 (PentelicLin)   2017-12-15 17:30:00
如果車速不快 還是讓一下好,安全又有禮貌常騎中港路救知道一堆三八喜歡當車頭又愛騎二三十的搞得後面一群人在陪他騎慢車
作者: TurtleBB (溫馨家園洛聖都)   2017-12-15 17:33:00
我就說普通用路人了,你還在救護車?閱讀能力?如果普通用路人因為急症和生產就可以亂來,新聞和市警局網站就不會一天到晚PO那種開道影片。而且這裡是機車板,用點常識好嗎?急症和生產用機車載,根本科科。
作者: yoyobaka (yoyo)   2017-12-15 17:37:00
樓上眼睛到底長在哪?我哪裡提到救護車?還有機車也是擋得住汽車的好嗎?你真的有上過路嗎?
作者: TurtleBB (溫馨家園洛聖都)   2017-12-15 17:39:00
我說"普通"用路人,沒人講跟你講個案,眼睛?說沒上過路,出來驗證一下不就好了,鑑盤扣帽子?
作者: yoyobaka (yoyo)   2017-12-15 17:40:00
還有請你隨便搜尋一下,給你幾個關鍵字“緊急避難”.“超速”,一般民眾也是有這種情形且合法的,沒常識也請多看新聞,ok?
作者: TurtleBB (溫馨家園洛聖都)   2017-12-15 17:40:00
看新聞?如果合法就不用請警方開道了,還新聞。台中市和高雄市都喜歡放影片到臉書,看一下很難?你喜歡超就盡量超,反正出事通常都是算超車的,加油。
作者: yoyobaka (yoyo)   2017-12-15 17:42:00
你搜尋一下啊,就是有一般人私家車自送超速最終判合法的,你到底在想什麼呢?
作者: TurtleBB (溫馨家園洛聖都)   2017-12-15 17:44:00
我這邊就有一個超車全肇責的現實案例,要不要現場看?三萬家扶就好,唉,整天就在這邊亂教,出事就別上來問。
作者: JudaIscariot   2017-12-15 18:12:00
怎麼老是有人喜歡拿特例當通例阿?
作者: TurtleBB (溫馨家園洛聖都)   2017-12-15 18:29:00
大概是有人家裡天天急症和生產吧,順便講一下,連貫兩車以上不得超車,未保持安全距離不得超車,為什麼前車要讓出自己的安全距離讓別人超?就算我是相對慢車,安全距離不夠本來就沒有讓你超的必要,不然到時候後撞前算誰的?
作者: Gottisttot (神は死んだ。)   2017-12-15 22:36:00
就個人實際經驗 常遇到計程車愛貼後面按喇叭逼車前方空曠當然會讓 問題是小黃根本不管你前面有沒有車隔壁車道有沒有空間 直接加速從左邊超車結果就是被迫夾在兩個車道中間路上一堆汽車駕駛沒在管你安全距離的......
作者: blackkeyss (Otter)   2017-12-16 03:08:00
高速公路警察的見解:超車道非超速道,使用內側車道維持最高速限且沒有造成堵塞,不需讓道。我想平面應該也是一樣,你只要不是龜速車,且旁邊車道都空的,後面要超速是他的問題,他自己去變換車道,不需讓道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7-12-16 05:04:00
就逼車阿。。。一台機車。少佔多少空間。
作者: chungkwan (希爾頓)   2017-12-16 09:58:00
某樓覺得路上逼車都在趕醫院生小孩呵呵
作者: fangbobcat (卍解 仙拆座墊)   2017-12-16 11:13:00
台灣駕駛的素質就是如此 一堆不讓的 真的是莫名奇妙到極點 有空間讓為何不讓 因為不爽嗎 速度本來就是相對的 互相一下很難? 需要開快騎快的時候 被擋住難道不希望前車讓你嗎 唉.......
作者: TurtleBB (溫馨家園洛聖都)   2017-12-16 12:22:00
看推文素質就知道為什麼小黃敢這樣開
作者: fangbobcat (卍解 仙拆座墊)   2017-12-16 14:05:00
樓上就是交通亂源啊 還扯什麼小黃
作者: TurtleBB (溫馨家園洛聖都)   2017-12-16 15:20:00
把超速和逼車講得一付合理的樣子才是亂源交通法規就跟你說連貫兩車以上不得超車,還在那邊要人讓反正再講一次啦,愛逼就去逼,愛超就去超,反正出事有影象就是全責,有本事在這嘴,不要出事了才要帶家人來求情不讓超我是不知道罰多少啦,反正逼車就是6000起跳,愛逼現場我讓你逼啊,看是罰你還罰我?嘴炮。講人家是亂源先想想自己是不是亂源,不高興隨便你來告。
作者: blackkeyss (Otter)   2017-12-16 18:08:00
你說的互相完全只是單方面讓你過而已 這樣叫做互相?一堆人認為互相就是「我要過請你讓開」 真好笑
作者: TurtleBB (溫馨家園洛聖都)   2017-12-16 19:09:00
推一下樓上,其實這篇一開始那幾樓都有說,有空間就讓過,偏偏就是有些人認為"一定"得讓過。再次強調,連貫兩車以上不得超車,小惡魔有被檢舉的案例,自己去找不會很難。連貫兩車的意思我想字面就很清楚了,換言之,我前面有車,我根本就不用讓你過,因為你連超車的權利都沒有。整天在那邊亂切亂鑽就算了,還在這篇把逼車和超速講得合理合法,希望哪天出事的時候你們能賠得起,而不是上網路靠北車鑑和法院不公不義。
作者: blackkeyss (Otter)   2017-12-17 11:43:00
常常三線道都空的我騎中線速限50我騎錶速60,後面汽車就是要一直貼近,馬的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7-12-17 16:29:00
路隊長就不要擋路啊~不過台灣人溫文恭儉讓很少在叭
作者: natsufi (小璟)   2017-12-18 05:36:00
居然有這條例?所以內側禁行機車道空的,有汽車從後面長鳴喇叭超速追上快車道的我,不讓他也會被處罰哦?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