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1006 (M1006)
2017-12-23 07:38:28之前我車禍 計程車無敵大迴轉
我就撞上他的車門 然後我機車就倒了
車殼也鬆脫了 擾流板也斷了
當時現場他有報警 原本想說他會用保險解決
但是隔一陣子 拿初判表後看了一下
我是尚未發現肇因
他是轉彎時疏於注意後方車輛
這樣肇責應該很明確了
我就要他賠1000 他就說了一堆垃圾話 然後說只願意賠600
怎麼可能 總之之後談成700 但是也沒約什麼時候和解 只說今年之前
昨天我自己拆開車殼要重鎖
拆開才發現車殼卡榫斷掉兩根
這樣絕對不只700就可以解決
然後我跟他聯絡 才發現他把我line封鎖 電話拒接
連700都不想賠 那就只好賠5000吧
這種避不見面的可以去派出所報毀損嗎?
有受傷就告他過失傷害 他再消失就拘提 再來就通緝了
作者:
M1006 (M1006)
2017-12-23 07:59:00有撞了一下膝蓋滿痛的,但是無明顯外傷,又不想當訟棍所以那時就說這小事啦 看來以後我還是要驗傷 不然碰到壞人真是一肚子氣
這不算訟棍吧 你又不是釣魚還什麼 只是逼他出面而已
作者:
atgo1207 (akeieeee)
2017-12-23 08:29:00毀損要故意 不要為了告而告 乖乖走民事庭ok?毀損不罰過失,除非你能舉證他是故意撞你,不然一般交通事故根本無法告過失,構成要件不符,乖乖驗傷告過失傷害or走民事庭
作者: bananatruck (lun) 2017-12-23 09:18:00
去看醫生,然後6個月內告他業務過失傷害,等他來就會賠了,而且一定不只1000元這麼好解決。
作者: nightstory (深夜故事,兒童不宜。號 ) 2017-12-23 11:07:00
提告是你的權利 構不構成是檢察官的事情 但對方要出現這樣說你懂了嗎
沒有看不出來的問題,去跟醫生說從那次車禍開始膝蓋就一直痛到現在,請他開驗傷單就好
作者:
d78965 (囧龍)
2017-12-23 12:18:00不要來浪費地檢署資源,這種不起訴的卷也要歸檔很煩
作者:
Erich (Erich)
2017-12-23 12: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