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從東湖往台北方向不上南湖大橋右轉沿著高速邊騎車被流動式照相機拍照了.....
小弟騎車本身速度真的不快 絕對不到60 頂多50幾上下
被閃後看地上限速是40....回去問車子黑媽媽的條子他說超過51就會照
但是他沒有立任何警告標語車子也沒有警示燈
請問一下這樣申訴有效嗎?.....
PS 原本才剛買水果回家還再計較水果錢好貴 結果馬上一張1200罰單真的很想哭
但是沒注意限速真的也是本身問題 如無法申訴也只好乖乖繳納
我問條子時他還一直趕我走....剛剛我估計半小時內至少有三四十台車被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