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1月11日的時候發生車禍
終於到上個禮拜四初判表出來了(超久
想請問
依各位的經驗這樣肇責比例怎麼分
我要如何才能拿到合理的賠償
我是機車
https://i.imgur.com/k5wzm37.jpg
https://i.imgur.com/o4U96vZ.jpg
大概就是我直行綠燈
他對向車要左轉沒禮讓
剛好我騎慢車道完全死角沒看到他
他也沒看到我直接衝出來
較嚴重的財損是機車維修52000(勁4
人受傷的部分是腳踝扭傷
一段時間無法運動 還在復健
賠償的部分會一定都需要發票嗎?
我購買了一個護踝
還有安全帽摔到是否能賠償(也買新的了
褲子也整個摔破穿不到十次(這我就不太期望了
若有專業的或是較有經驗的拜託拜託囉
若想看我摔的多慘可以看我之前的文章
順便學到一個教訓
原來慢車道速限永遠只有40(我錯了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