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oraBBO (哆啦狗)
2018-04-12 11:41:01如圖:https://imgur.com/M8SeBbU
因為小弟我每天上班騎車都會從一個T字路口左轉
左右來車是主要幹道,我那邊沒什麼車會經過~
所以常常會有闖紅燈的車,尤其是機車貪快!
每次綠燈我都會左右看,看有沒有闖紅燈的
今天要是我起肚爛不讓闖紅燈的機車
起速慢、轉彎也慢,也有注意左右來車
只是我不讓對方,造成對方車禍,我會有什麼肇事責任嗎?
這時候主張信賴原則,說我注意到了,也覺得他會停下
但最後他還是闖紅燈自摔、車禍等.. 一樣會有肇事責任?
http://www.995.tw/car/?p=1596
我知道我是基掰了一點,但是綠燈直行,每次都要讓闖紅燈的
我都快懷疑人生了...
你能讓不讓發生事故就不會是無過失,即使你有100%路權也一樣
作者:
scufjh (Fjh)
2018-04-12 11:51:00任何地方的肇事責任都是比例的,不是四捨五入的。你能夠預見會發生擦撞而覺得撞到也沒差硬騎的話就連過失都不是了。但我能理解你很不爽就不噓你了...
作者:
g80123 (麥考姚)
2018-04-12 11:51:00看得到 能讓故意不讓 你覺得還能主張信賴原則?
法官會要你盡力避免事故發生 除非你能舉證反應時間不足
是不是能讓不讓不是你說了算的,有無過失會用煞車距離等等的數據去判斷,即使今天你不是故意看到不讓只是單純天生反應遲緩撞到也一樣會有肇責的,不要把別人都當白痴好嗎?
作者: UccUccc (島國聞腋青年) 2018-04-12 11:56:00
絕對有肇責 而且也不會輕到哪去的
作者:
MELOEX (MELO)
2018-04-12 12:05:00其實 最大的問題不是責任 不是拿不拿的到賠償最大的問題是被撞會痛 賠償可能自己花不到 變成遺產
作者:
scufjh (Fjh)
2018-04-12 12:06:00沒護具被主幹道超速闖紅燈撞到真的是準備發遺產了
作者:
MELOEX (MELO)
2018-04-12 12:22:00假裝急煞更慘 一個沒裝好真的自摔沒碰撞到 家人要討遺產還要花很多力氣去證明因果關係
作者:
mrYiDa (豆皮豆腐豆仔豆芽)
2018-04-12 12:26:00應注意 能注意 未注意 有個能注意
如果對方能舉證你能避免事故而不避免,被依假車禍詐欺甚至是謀殺起訴再來發文讓大家笑好嗎?
作者:
Jyang (dendrob)
2018-04-12 12:38:00在鬼島還是注意自身安全吧,就算錯不在你,被撞總是要傷皮肉或荷包
作者:
dick3588 (台南扛霸子)
2018-04-12 12:47:00我懂你 但是還是不要 跟我一起按喇叭送他中指吧
作者:
z995595 (小吳)
2018-04-12 13:23:00台灣法律規定 無法度
除非你能舉證你沒辦法注意到他,不然你一定吃刑責,而且不會輕到哪去
作者:
MELOEX (MELO)
2018-04-12 13:30:00如果你有時間想那麼多然後演那麼多 代表你100%足夠反應他的違規 這很打臉 真心建議不要搞
若客觀事實顯示你有看到卻故意不採取防範事故發生的措施 即使你說沒看到也不一定被採信 結論:不要沒事找自己麻煩
法官還是有主觀判定的空間在,所以不要賭那個"能注意""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所以,如果真的能注意,就多注意吧~對方全錯,但不見得對方全責,大概是這樣
作者:
hober (啊嗚的季節)
2018-04-12 15:40:00別人違規檢舉就好,不要吃飽太閒沒事找事做
作者:
wjc223 (å°å¤ªé™½)
2018-04-12 16:25:00你這樣玩,就算你有路權一樣是肇事3成起跳,你已經輸了與其冒自身危險與肇責,不如檢舉對方違規,安全又有效
作者:
ok 2018-04-12 16:30:00你就慢慢騎然後喇叭按到底不就好了,不然你就穿全套騎腳踏車閉著眼睛往前衝也是一個辦法,如果你對那些閉著眼睛轉彎的機車很反感的話。不然就是移民,鬼島名下無資產,留一台破車隨便你去製造各種正義,也是不錯,但如果辦不到就認命吧誰叫你活在鬼島顆顆XD
作者:
Tendo (現在放棄,暑假就開始囉)
2018-04-12 18:17:00入路口前鳴喇叭,看到對方一臉菜就電他XD
真心說找法律人問就好,非法律人之意見無實益看兩造碰撞點與有無監視器或行車記錄器,改天若你真遇到再站內我
作者:
acelaire (marslai)
2018-04-12 18:42:00你有30%肇事責任,如果你真的懶的減速撞倒
作者:
fire60743 (shawnatptt)
2018-04-12 18:54:00還是要防衛駕駛啦,再度爛也要保護自己先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18-04-12 19:27:00你按喇叭叭死他就好了啦,這樣風險比較小
作者:
ok 2018-04-12 19:41:00對不起我上面打錯 不是轉彎 是闖紅燈 XD
作者: ck1215 (RD愛LaLa) 2018-04-12 23:06:00
不要賭這個 我有個朋友跟你一樣心態 結果一天到晚在受傷
作者:
yayaorz (壓壓毆啊繼)
2018-04-12 23:27:00檢舉就好 看到成案的爽感->無價
作者:
snowcoat (excess)
2018-04-12 23:46:00對面跨線超車你會大喊我才是對的然後對撞嗎...不需要拿生命去證明對錯
作者:
MrAB (這需要思考)
2018-04-12 23:47:00可以理解 但還是覺得檢舉就好 自己的生命還有時間成本寶貴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8-04-13 23:37:00台灣信賴原則僅在課本上有效
你這樣跟看到騎在禁行機車道上的機車就想撞死的人有什麼不同?
這是台灣 即使是闖紅燈的撞到你 你一樣有罪 如果他死了 你不但有罪還要賠一大筆錢給對方家屬 但是你自己的損失 沒有人會賠給你
有個判例就是講你明知到三寶你還給他撞下去你還是不能主張信賴原則74台上4219判例在那種攔路橫衝直撞三寶鬼之切入切出你沒辦法反應的情況下你更該主張的是不具遇見可能性與迴避可能性總之 如果遇到違規的用路人兒你明知其違規而亦可以迴避卻不迴避 這種心態法秩序絕對不容許 哪國法制都一樣違規的態樣實在太多不勝枚舉 若從一開先例 後果會很恐怖 就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