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簡單
車種分流是因為車子性能差異或是功能差異分流
在平面市區道路,限速頂多 60 70 ,市區不用說,才 30 50,哪台速可達和檔車無法輕鬆?
那為何不敢把當初建立起來的二階段改掉?
我敢坦然的跟你講,官員們就是一個怕字
無論大小車,臺灣開車用路習慣之差,誰都知道
機車就是因為肉包鐵,所以出事絕大部份都是 A2 起跳
那要大家守法呢? 哪個警察敢管,管一管等等又是哪家皇親國戚議員立委官員的親戚,不然就是遇到鯛民給你辱罵或是魯爻,動不動就扯縣市鄉代,要關說要施壓
沒看到台北市警局局長被拔多麼容易嗎? 說要塞也就塞誰理你以前怎樣的
警察不能嚴加執法,大家發現了就是更多的小違規,結果這些小違法就變成之後出事的一句
交通部當初把機慢車左轉的這道門關起來,現在要打開誰敢? 誰不想要自己飯碗的要不要先出來說一聲
開這扇門的責任和後果誰敢擔當?
交通部和警局這種長官是官派的機構,又不是專業任命和獨立制度,裡面有專業的也不可能越級蓋章准許法規執行
光是考慮一個外側車道有起步停止緩慢的公車,而且幾百公尺就一站,還有一堆幻想有乘客的小黃
機車在這堆亂陣裡面,也是採取隨意切車道以對,觀感不佳也是正常...
先把內側車道(除了左轉專用)這個禁行機車這毫無根據的法律取消,機車都能跟你一樣速度了還在那邊限制東限制西的
前述執行完,能否左轉看事故率降低多少就知道了,那需要在那邊考慮東考慮西的,囉哩叭
每台敢按前面機車喇叭的汽車,那台不是超過速限的要不要來統計一下?
順便講一下關於執法單位
先別說警察素質,至少在臺灣不會被無緣無故槍殺或是丟到地上被警棍暴打,嫌煩和警察專
抱歉,JPTT發文吃了一堆字,實在很怒...文章語意可能被影響還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