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機車族小心!排氣管燙傷人 法官怒判40天

作者: cute320518 (cute320518)   2018-06-03 10:58:33
2018-06-03 09:00:00聯合報 王宏舜/報導
https://i.imgur.com/ThKkJJz.jpg
以色列學生Tom Fleischer在2015年拍攝的「拜託,用走的」影片,點出台灣傳統市場內
機車穿梭的亂象。 圖/截自YouTube影片
陳姓男子騎車上北投傳統市場,將機車隨意停在雞肉攤前,一名路人經過,右小腿慘遭排
氣管燙傷。路人提告,士林地院依過失傷害罪判陳拘役20日,檢察官認為陳分文未賠也不
道歉,漠視公權力,一審判太輕而上訴。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陳誣指被害人「像詐騙集團
」,態度惡劣,加重改判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
高院法官在判決更指出,人生在世,宗教信仰、倫理道德、風俗習慣往往對人產生一定拘
束力,法律是「最低標準」的行為規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定義了「停車」、「臨時
停車」與停車方式,陳姓男子騎摩托車進入北投市場,這種行為「違背所有行走在該市場
內購物的人,共同期待與內心規範要求」,且既然他有重機駕照,就不能推諉不知道規定
,自應守法。
●傳統市場機車穿梭 外國人嘆氣
台灣的傳統市場大多位在狹窄的巷弄間,民眾上市場除有停車位難尋的問題,還得提防亂
竄的機車和忍受惱人的機車廢氣。
高院判決書中,更提到了以色列學生Tom Fleischer在2015年拍攝的「拜託,用走的」影
片,點出台灣傳統市場內常見機車穿梭的亂象。
Tom Fleischer以台中東興市場為景,說他喜歡傳統市場琳瑯滿目的商品和講價機會,但
他卻發現有些市場的景觀卻是「以摩托車為主」,他覺得莫名其妙,納悶「你們如何受得
了吵雜的環境、有毒的空氣?」他希望網友分享短片,說服政府改善生活中「一個小小部
分」。
以色列學生Tom Fleischer在2015年拍攝的「拜託,用走的」影片,點出...
以色列學生Tom Fleischer在2015年拍攝的「拜託,用走的」影片,點出傳統市場內機車
穿梭的亂象。 圖/取自YouTube網站
●穿短褲逛市場…被排氣管嚴重燙傷
Tom Fleischer的影片,相當程度呈現了台灣民眾在傳統市場常遇到的危機。
陳姓男子去年7月8日上午11點騎機車到北投市場買雞肉,他不但逆向而行,更將機車直接
停在雞肉攤前,下車買東西,一名穿著短褲的民眾經過時,右小腿被炙熱的機車排氣管燙
傷;民眾至振興醫院治療,發現右小腿受二度燙傷。被害民眾說,當時機車車主不在車上
,他被燙到時,詢問「機車是誰的?」當時在雞肉攤前挑選的陳才承認是車主。
警方表示,北投市場價格親民,不僅在地的北投人愛逛,鄰近的士林人也常來採買,假日
時更是擠得水洩不通。該市場不是行人徒步區,雖然車子難以進出,但仍有騎士「硬是要
擠」,不時傳出糾紛。
許多婆婆媽媽習慣直接騎機車進市場買菜,卻疏忽了機車排氣管可能燙傷路人。 記者王
宏...
許多婆婆媽媽習慣直接騎機車進市場買菜,卻疏忽了機車排氣管可能燙傷路人。 記者王
宏舜/攝影
●騎士拒賠20萬元 稱對方「詐騙集團」
陳姓男子在受傷民眾提告後,向法院抗辯,他人就在現場,機車也已熄火,當時已近午,
市場「沒什麼人」,是對方自己走路不小心,才會被排氣管燙到,強調自己無過失也沒違
規。陳說,告訴人連膝蓋都有受傷,「難道是跪在我排氣管上?」質疑對方開口索賠20萬
元,像詐騙集團。
士林地院認定陳姓男子在市場內任意停車、讓機車排氣管燙傷人的行為構成過失傷害罪,
判他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被害人覺得「判太輕啦!」請求檢察官上訴,並澄清自己受
傷的部位不是膝蓋,反控陳胡扯。
高院法官審視現場照片等資料,確認被害人右小腿位置與排氣管高度相當,當時他沿北投
新市街右側順向而行,右小腿的確可能碰到逆向停放的機車排氣管。
高院認為陳停車時未靠邊,在他的機車和雞肉攤間,有可讓人行走的空間,從案發現場照
片來看,已違反「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
路右側」等規定。
陳姓男子在法院時自稱騎了幾十年的車,高院認為一般人都知道機車排氣管很燙,他有注
意義務,卻因貪圖一時便利而逆向、違停,才造成路人受傷,推託「找不到停車位」等理
由不可採。
機車排氣管如沒有防燙蓋,夏天時民眾穿短褲容易燙傷。 記者游明煌/攝影
機車排氣管如沒有防燙蓋,夏天時民眾穿短褲容易燙傷。 記者游明煌/攝影
●法官量刑放感情 要人民感覺有正義
對於一審判拘役20日,易科罰金等於兩萬元,是否太輕?
高院合議庭認為刑罰裁量具價值判斷,如果沒有法官情感上的參與就無法進行,公正、妥
適的判決。
陳在法院審理時頻稱被害人「像詐騙集團」,還謊稱「當時已11點半了,沒有什麼人」,
但根據案發時的現場照片,事實上當時菜市場內摩肩接踵,路人稍一不慎、或被推擠,都
可能被高溫的機車排氣管燙傷;加上原審未考量他有聽覺障礙,都被高院認為量刑違誤。
高院指出,陳未與被害人和解,雖然這不構成是否應給予他緩刑的事由,但他態度惡劣、
提供有偏誤的資訊,無從預期他能獲得警惕,不讓他緩刑。
判決書指出,如果法官給予被告緩刑的理由,不被一般人的正義感理解,民眾對「法的不
可侵犯性」信任將動搖。
台灣傳統市場多位在狹巷內,又未禁止機車進入,常險象環生。 記者王宏舜/攝影
台灣傳統市場多位在狹巷內,又未禁止機車進入,常險象環生。 記者王宏舜/攝影
●進市場就得用走的?民眾意見很兩極
Tom Fleischer的「拜託,用走的」在上架後引發熱議,包括朱宗慶打擊樂團創辦朱宗慶
認為「只要用心和決心足夠,改變心態和習慣,就可產生很大的不同!」
也有網友直呼「曾經逛菜市場時被機車的排氣管燙到」。但也有人認為許多攤販是占用馬
路來擺攤,況且一旦限定「用走的」,攤商恐也難補貨。
高院的判決書也提及,要傳統市場開市時,只供行人徒步、禁止車輛進入有難度,但如果
公眾個個是成熟的現代公民,有同理心,自應理解、遵守不將機車騎駛進入位在狹窄巷弄
的傳統市場,是所有行走在市場內購物的人的共同期待與內心規範要求。如果騎士執意騎
車進入菜市場,那就應該遵照「最低標準」的法律規範要求。
https://goo.gl/WEn7SU
每次去逛傳統市場
都要閃躲機車
很是不喜
有時想想
賣的食材都被廢氣污染了
還能多新鮮?
作者: roceskate (rumba in the night)   2018-06-03 11:12:00
北投市場很爛,機車一堆騎進去,一點管制都沒有
作者: mrYiDa (豆皮豆腐豆仔豆芽)   2018-06-03 11:12:00
啊傳統市場的路又不是行人限定 為什麼不能騎?要就定出法規 不要就繼續亂下去啊
作者: phage1807 (肥雞)   2018-06-03 11:14:00
大部分市場不都是在馬路上嗎?
作者: roceskate (rumba in the night)   2018-06-03 11:15:00
北投市場是一棟建築物
作者: yzfr6 (扮關二哥!)   2018-06-03 11:15:00
現代人真的很莫名其妙,動不動就告
作者: appleonatree (蘋果在樹上)   2018-06-03 11:18:00
哪裡莫名其妙 當事人又不道歉不賠錢 排氣管沒有防燙裝置的都是垃圾
作者: leonyun (另一個我)   2018-06-03 11:24:00
對厚,機車不是有防燙裝置嗎?這樣還會被燙到嗎?難道是自己拿腳去燙下面的排氣管? @@?
作者: air1007 (air1007)   2018-06-03 11:25:00
就是有人的腳會撞到前段或排氣口(′・ω・)
作者: leonyun (另一個我)   2018-06-03 11:25:00
還是人太多,被擠到 然後就被燙到了!?原來是前段哦 感謝樓上解答
作者: onion1990 (A蔥)   2018-06-03 11:32:00
什麼都要法規定出來才肯行動的話,台灣大概就毀了吧
作者: atgo1207 (akeieeee)   2018-06-03 11:34:00
傳統市場不都在馬路旁?馬路不能騎車?怎麼不說攤販把路都堵住了
作者: acn88205 (嘆)   2018-06-03 11:36:00
馬路也可以劃定徒步區 還有索賠20萬要是我我也一定說是詐騙集團 一兩萬就緊繃了 還20勒
作者: I95D ( )   2018-06-03 11:41:00
我以前就一直覺得沒裝蓋子有一天一定會被告 ,果然XD原廠防燙蓋價格很盤 ,但我還是馬上買來裝
作者: BenShiuan (璇璇)   2018-06-03 11:44:00
人跑到馬路上再怪馬路上的機車 (?)除非該路段有禁止汽機車通行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8-06-03 11:48:00
有的傳統市場沒騎樓可走
作者: superLM (Let's play it by ear)   2018-06-03 11:48:00
推文笑死...
作者: misu2718 (ID 好威阿)   2018-06-03 11:52:00
傳統市場就是政府的缺失阿~明明大都違規占路擺攤
作者: eric820602 (LilP)   2018-06-03 11:55:00
傳統市場明明就攤販違規擺攤+違停買菜要就取締違規不然就設徒步區啊
作者: superLM (Let's play it by ear)   2018-06-03 11:57:00
有種被抓安全帽未帶違規 問警察怎麼後面沒戴也不抓的感覺
作者: XUP001 (遙控器)   2018-06-03 12:10:00
沒有防燙裝置本來就該罰好嗎?但是不代表一定要防燙蓋
作者: kick7377 (nabulae0721)   2018-06-03 12:18:00
...這邏輯 哀
作者: LieFang (冽芳)   2018-06-03 12:36:00
純噓以色列學生
作者: tudaer (Albert Hu)   2018-06-03 12:48:00
嗯? 機車版表示都是被燙的人的錯?
作者: HsihHan (希漢)   2018-06-03 13:04:00
以屏東夜市為例 政府當初就想制定為行人徒步區 但是受店家反對 沒辦法 店家認為賺錢比什麼都重要
作者: BenShiuan (璇璇)   2018-06-03 13:18:00
車亂停害人燙傷是車主的錯 但你說車不能進去就不對了因為這是馬路 也沒限制車輛進入要就違規擺攤抓一抓 不然就直接規定車輛不能進入
作者: YongSeo2228 ( )   2018-06-03 13:27:00
逆向+未靠邊,應該是因為這兩點如果告攤商違規要連帶賠償應該也有機會
作者: Seven67 (Seven67)   2018-06-03 13:31:00
有些思維真是讓我大開眼界
作者: YongSeo2228 ( )   2018-06-03 13:37:00
如果北投市場是建物,機車騎進去合法?
作者: laurance1101 (andy)   2018-06-03 13:38:00
好奇如果沒有被燙到 可以告什麼 不是只有被燙到違法 機車亂騎進去市場也不對啊
作者: crow0801 (multitude)   2018-06-03 13:39:00
新聞中都詳述法官判決理由跟引據的交通規則,推文還是有人胡亂開噴
作者: superLM (Let's play it by ear)   2018-06-03 13:40:00
不管啦 反正他是恐龍法官 有我鍵盤厲害嗎?
作者: aggcf2266 (SEROW)   2018-06-03 13:41:00
原廠就沒防燙蓋 改有防燙蓋484又說我改裝啦
作者: YongSeo2228 ( )   2018-06-03 13:44:00
檔車不用蓋也不燙
作者: ImpactBlue (ImpactBlue)   2018-06-03 13:47:00
北投市場真的很多車騎進去,我也不知道這裡怎麼回事我都在後門買飲料,等候期間多少會有車騎過去像我家這邊的傳統市場,騎車進去就不快了,不如走路但是裡面還是很多機車,腳踏車,在人潮中蠕動
作者: miland (耶)   2018-06-03 13:53:00
早期其實還不會太誇張,大家都是用菜藍拉車
作者: crow0801 (multitude)   2018-06-03 13:54:00
檢察官是以「業務過失傷害」起訴,法官是依據逆向停車跟未注意行人通行空間來認定構成要件該當,整個判決根本和禁行機車無關
作者: miland (耶)   2018-06-03 13:54:00
接著大家就懶,加上很多老人家發現騎車移動很方便就變成現在這樣
作者: crow0801 (multitude)   2018-06-03 13:55:00
上面一些推文到底是閱讀能力出問題?還是搞機車維權就非得無限上綱到變成激進主義?
作者: a0913 (沒救的貓奴)   2018-06-03 13:55:00
違規擺攤來檢討機車路權?
作者: Virex (CS 1.6 Forever )   2018-06-03 13:58:00
5樓說是建築物,然後又有人說是馬路違規擺攤,有沒有在地北投人可以現身說法解釋一下,好亂RRR
作者: miland (耶)   2018-06-03 13:59:00
機車也難停車,如果要像是室內市場的,其實可以規劃停車跟租借電動機車,老人家移動方便也方便載東西,不過路邊那種就可以規劃特定時段路段徒步,菜市場也是一種文化,如果連在地人都搖頭,要怎麼讓國外旅客喜歡?
作者: cody5361 (齁齁仔)   2018-06-03 15:13:00
北投市場 有建築物也有馬路攤販建築物裡面"通常"不會有機車外面馬路早上通常都人擠人 偶而會有機車卡進人群其實蠻靠么的https://goo.gl/wt6P7s 市場馬路大概是這樣然後早上的時候 馬路中間也都是擺攤違規擺攤是一定啦 但有印象到現在 北投市場一直都是這副德行 所以也不覺得奇怪就是
作者: incident (平鎮金城武)   2018-06-03 15:21:00
台灣就很奇怪 沒防燙蓋,但不燙 罰!但有防燙蓋,設計不良 會燙 不罰
作者: ab1026430   2018-06-03 15:32:00
法官:全部都給我改騎gogoro
作者: q212146223jh (GaryLin)   2018-06-03 15:35:00
被罰過一次防燙蓋,不過我覺得很合理,排氣管本來就該有防燙裝置
作者: YongSeo2228 ( )   2018-06-03 15:51:00
樓上,有些本來就防燙,怎麼是用蓋當標準?
作者: Ashaku (盡心篇 天地同流)   2018-06-03 15:52:00
幹有一次雙載我前女友側柱沒踢好快倒車 我一拉前段燙小腿整隻腳放在水桶裡一碗 還是整片皮下來碗晚她媽的都有烤肉味了
作者: hober (啊嗚的季節)   2018-06-03 16:03:00
攤販違規就罰錢啊,違停害人受傷還理直氣壯?賠20萬是誇張了點,但燙傷本來就可大可小,永久傷害可是不好玩的
作者: avisgood (台南屎王)   2018-06-03 16:11:00
有些比較舊的好像沒有防燙蓋
作者: wjc223 (小太陽)   2018-06-03 16:20:00
提醒大家,防燙裝置不等於防燙蓋
作者: turkiali01 (Durant Lin)   2018-06-03 16:23:00
那些不裝防燙蓋的自己好自為之吧
作者: dick3588 (台南扛霸子)   2018-06-03 16:35:00
夜市有感
作者: carllace (柚子)   2018-06-03 17:13:00
夏天大太陽某國產原廠防燙蓋也會燙傷人啊
作者: vinny0918 (3345678)   2018-06-03 19:21:00
真希望可以看到,砂石車超載!法官怒判50萬。
作者: carllace (柚子)   2018-06-03 19:27:00
超載只有國道會抓啊…會超載的車子就不會走國道了
作者: talentsu (一休)   2018-06-03 20:26:00
司法正義。
作者: st09094238 (yidweahzaimen)   2018-06-03 20:51:00
騎狗沒煩惱 也沒人敢靠近 碰到賠不完 嘻嘻
作者: talentsu (一休)   2018-06-03 20:59:00
最近不是流行騎山豬考駕駛.....
作者: iem2000 (愛一遍 2000年 )   2018-06-03 22:44:00
騎Gogoro沒煩惱..
作者: royerrick (野草)   2018-06-04 00:34:00
呵呵 只是燙到而已 有一次有輛機車防燙板破掉 釘子外露我經過直接割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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