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ongun2104 (阿苷)》之銘言:
: 上個月發生車禍,我方是騎機車直行,對方是開小貨車從自家倒車出來
: 我是右邊撞擊到對方的後車尾,撞擊當下我人還倒在地,對方下車後直接將我機車移置
路
: 邊,然後對我說的第一句話是要我不要報警,也不幫我叫救護車T_T
: 後來我就自己走去拿我的手機報警,傷勢比較嚴重的是右邊肩膀挫傷,對方就說會交由
保
: 險公司與我聯絡。
: 機車維修費用是$11000對方保險員已聯絡可修車了
: 醫藥費目前大約3500
: 因我手舉高還會有點痠痛,還是要持續復健
: 最近對方保險員詢問我是否可以談和解了,我想請問這樣的狀況我的和解金大約開多少
才
: 合理,謝謝大家
謝謝大家建議,
另我想再請問一下,我做筆錄時,因對方先做,所以我做筆錄的時候警方直接在剛剛的電
腦紀錄上做更改,
警察問我是否酒駕時(我酒測值為0)我有瞄到警方將剛剛對方的數值(0.007)
更改為0
如果對方真的有酒測紀錄
但未超標,
這對我在談和解時會有利嗎(因為沒超標)
我目前還不確定對方是不是有酒駕(我是瞄到更改的那一瞬間)雖然我覺得有
請問初判表會註明對方有酒測紀錄嗎
還是我在談和解時可以要求看對方的酒測紀錄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