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在8月下的時候騎我的車行經 T字路口被撞
昨天初判出來吃到帝王條款 想詢問該如何準備才不會被凹7:3?
因為車鑑費用一定是會往和解金裡面加,是希望不用車鑑就能和解~談不成再去車鑑
事故圖如下
https://imgur.com/ao1sUWp.jpg
事情經過大概是
我方是機車2從待轉區直行,對方是汽車1從對向要左轉
我方車尾被撞之後撞上分隔島,人有去驗傷
但前一周我弟才自摔一次,身上原本就有一堆傷
這次傷在同一處,還傻傻的跟對方保險員說只有二次傷害傷口裂開
另外該路口設計有點瑕疵,直行跟左轉燈會同時亮起,所以雙方都是依號誌行駛
初判表結果如下,吃到帝王條款
https://imgur.com/1zAOCiN.jpg
會擔心主要是因為對方保險員的態度
車禍後週五打給我弟一次要看車子損壞情況
當時我弟又傻傻的說要等他傷好再去看
當天我就有聯繫對方保險員但聯繫不上,隔了六日沒上班,周一也連絡不上
等到週二連絡上對方保險員,要詢問他看機車損壞情況時
他只叫我去出險,說對方車子保險桿要修1萬多(就一個小凹)
問他要不要看車他也只叫我去出險,說他當事人那邊行車紀錄器看起來沒什麼問題
以防萬一先出險之後比較不麻煩,然後就不聞不問了
結果現在初判表出來我這邊還吃一個未注意前方...但我方是被撞車尾都過一大半了
我這邊的考量點是:
1.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2.被撞的點是車尾不應該是我方未注意前方
有疑慮的點是:
1.原傷口二次傷害裂開能算過失傷害?
2.被撞車尾能算是未注意前方?
3.有需要出險嗎? 一個凹痕給人家凹痕處理才1~2000 自付都比我之後被漲保費划算
4.對方未來看機車損壞情況,這樣我的估價單他會找碴挑剔嗎?
有一半都是我弟在雷,才會衍伸更多問題,希望廣大鄉民提供意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