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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機車竄火燒五車 難判斷故障不起訴
107/09/20 記者李潔 攝影吳居諴蠷줊
臺北市一輛出租電動機車三年前起火,一共燒毀五輛機車,遭控公共危險,士林地檢署今天裁定全案不起訴,檢方認為,釀禍的電動車電量過低並不代表故障,業者難以判定電池可能起火,因此釀災沒有疏失。
騎乘電動機車,沿著山路吹著徐徐涼風,感覺好舒服,業者一百零五年在臺北市各地開始試營運,提供民眾出租,沒想到三年後卻爆發火燒車事件,警消初步調查疑似是電池故障引發火警。電動車起火事件層出不窮,臺灣從南到北都曾經傳出災情,沒想到三月份,臺北市南港忠孝東路的人行道上停放的電動機車突然竄火,不僅整臺燒爛只剩下骨架,連旁邊的日輛機車、行道樹也全陷入火海,六十八歲吳姓負責人被依法送往士林地檢署審理。
業者解釋,電動機車滿三千公里會做一次大保養,而釀禍車被燒毀前只有跑一千二百多公里,使用者歸還時僅僅電池沒電,加上警消鑑定結果指出電池組熔痕問題可能因為電器故障斷訊起火燃燒,但一開始傳出的電量過低並沒出現異常訊息,業者難以從中判定電池會燃燒,因此檢方最後決定公共危險罪嫌不起訴,但對於車輛毀損,雙方已經達成和解。
如今越來越多人講求環保,使用電動車,但電動車自燃問題讓不少騎士憂心忡忡,業者提醒避免使用劣質零件,或為了增加續航力改裝其他電池,這都可能會影響機械原本設定的安全範圍,引發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