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事實經過:
我方是機車,對方是汽車
我方行駛在機車優先道直行搶黃燈,而事後調閱路口監視器後,我方是在紅燈後過路口。
對方在對向內快車道準備左轉,而也是在變換號誌時左轉,而發生擦撞,我方機車車頭撞
擊對方副駕駛車門部位。
該路口並無左轉燈號誌。
初步分析研判表的內容是
第一格是我方違反號誌管制
第二格對方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我方有受傷,驗傷後為下巴撕裂傷,右手手腕骨折,牙齒斷裂,財物損失方面為我方機車
全損 。
對方無受傷,車損為副駕駛坐車門凹陷。
有報警,事後有做筆錄,但我方對車禍發生過程毫無記憶。
想請問的問題是
1.對方保險公司自認零肇責而不願賠償,請問通常這類型車禍會有肇責10比0的情形嗎?
2.此時建議申請車禍鑑定表嗎,當初做筆錄時我方對於車禍的發生完全沒有印象直到至今
,因此唯一的證據是對方的筆錄以及路口監視器,我方對車禍過程的失憶會影響車禍鑑定
表的認定嗎?
3.我方所能主張有利於己方的論點目前有想到
(1)轉彎車禮讓直行車
(2)對方亦於紅燈始左轉(請問這種情形會因為對方已先到達路口等待而有所不同嗎?
)
作者:
PasManquer (Tu Me Manques)
2018-09-30 18:48:00今天不闖會不會撞? 董
初判都出來了,看這敘述就是你全責阿喔喔,沒看到你說對方也是紅燈才左轉對方是黃燈就在路口中間了嗎??然後強制險不管肇責的,只要你受傷會實支實付醫療費用現在應該是對方保險公司不想賠你車損,你現在就申請鑑定吧,因為看初判也對你不利,或許你說的不夠清楚吧
強制險的部分我大概理解了,謝謝各位先進,對方有第三人責任險,因為這部分必須看肇責而有以上文章的疑問
如果對方黃燈就已經在路口中間要左轉了,路權比你大因為從監視器看你是闖紅燈
作者:
hober (啊嗚的季節)
2018-09-30 19:21:00闖紅燈幫不了你
作者:
kutkin ( )
2018-09-30 19:32:00你去撞人...對方不跟你要就不錯了
作者:
yuxiu (賺錢吧!沙皮 06")
2018-09-30 19:42:00你只是想躲責任而已錯就錯了,認錯很難嗎?
作者:
kick7377 (nabulae0721)
2018-09-30 19:51:00花三千車鑑對方不知道有沒有機會被帝王條款反咬
蛤,還啥[我方對車禍發生過程毫無記憶],沒救了機車搶黃燈,汽車不就搶左轉差不多意思可能綠燈或紅燈
有無記憶不是重點啦,就有監視器畫面了,管你雙方講什麼
都綠燈,對方如果在中心處,你機車才到路口,也是37抓對方3現在樓主不被對方求償我覺得就不錯了,如果對方沒車體險一定找樓主要
說穿了吃定原PO就是說啥我方對車禍發生過程毫無記憶
作者:
Drstan (屎蛋博士)
2018-09-30 22:13:00「調閱路口監視器後,我方是在紅燈後過路口」 那你內文打說搶黃燈?
搶黃燈?狀況好一點的話,可能機車煞車煞不住但汽車呢?呵,不禮讓還撞上,簡直就是撞死機車吃定機車更何況汽車還是紅燈停止時才加速省個幾秒
不論是現場圖還是初判都樓主這邊問題,還講得好像汽車罪該萬死一樣,真厲害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8-10-01 07:40:00禮讓闖紅燈想太多。花三千鍵定也一樣結果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