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車友好
今天早上9:22左右行經台中市五權南路
遇到從左轉車道硬切入我方車道的小客車
附上行車紀錄器影片
https://youtu.be/kbGTZN7NGpE
當下十分氣憤 於是決定檢舉
稍微看了一下道路交通處罰條例
不知道該用哪一條可以讓罰則最大化
所以在此請教各位
交通工具 XMAX 300
錄影工具 AD910
在這段影片之前沒有任何衝突或挑釁
需要的話可以附上完整影片
占用轉彎車道、跨越雙白線、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違規爭道,至於哪一條罰比較重就自己查吧
作者:
gamewed (Gamewed)
2018-11-09 17:40:00基本上 側面來的不好成案 這種不趕時間的話持續跟拍絕對違規一堆爽爽舉發
然後你的鏡頭太前面了,會漏掉很多關鍵畫面,但應該改不了了
作者:
mwiei (makashii)
2018-11-09 17:57:00910有後鏡頭吧 這情況要附前後比較容易過然後其實建議可以全部分開檢舉用不同的名目
作者:
NSRC (ATB)
2018-11-09 18:02:00喇叭長按
作者: samnpc 2018-11-09 18:30:00
關鍵都沒拍到,只會被打槍左轉車佔用直行車道機會比較大
作者: luvletter 2018-11-09 19: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