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下雨騎車就是開心,抱著輕鬆的心情騎在路上
前方不幸發生車禍,好在自己有行車紀錄器
但由於有事在身,所以告知車主後趕緊將行車紀錄器交到派出所
警察也很客氣的打開資料夾移動檔案
沒錯!真的是移動,點擊右鍵接著「剪下」並「貼上」
這是腦中冒出了問號...但由於只是助人,檔案我也真沒必要留存
回家後想想...還是上網GOOGLE一下好了!
嗯...還真多人分享自身經驗,發生車禍沒有備份,交給警察結果檔案遺失(不細說,想知道可自行GOOGLE)
這超級嚴重的!會影響的層面包刮肇責、刑責(有人受傷提告的話)、保險、財產
所以這次算好心有好報,也給自己上了一課,所以想說藉此上來提醒各位車友
發生車禍行車紀錄器檔案絕對要自己先備份!!!
發生車禍行車紀錄器檔案絕對要自己先備份!!!
發生車禍行車紀錄器檔案絕對要自己先備份!!!
有些人可能會好奇,警察不會當場收走記憶卡嗎?
就我個人之前被A到的經驗,當下警察並不一定會"當下"要求拿出記憶卡(嚴重程度似乎會影響)
不是特殊狀況下,警察現場做完紀錄就會說:等會回派出所做筆錄
這時基本上可以回家做個備份,若是剛好離家有點遠...可以到維修電腦的店家買個讀卡機,拜託老闆幫忙備份再傳到手機(方法僅供參考)
總之...發生車禍行車紀錄器檔案絕對要自己先備份!!!
文中只是個人經歷,若是哪些部分不正確,歡迎各位車友檢討指正,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