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魯第一次車禍沒經驗 上來詢問一下各位大大意見
事情是這樣
我在民權東路六段往西方向騎車 (最右道) 接著有一輛臨停(黃線)的汽車要往左邊出來
看有打左轉燈(但後來看後車的行車記錄器其實是臨停燈 她沒換成左轉燈
角度問題只看到左邊)
我看她好像沒看後面就出來 只好急煞了 (怕彎到外面會被其他車撞 或是還是一樣被她撞)
雨天路滑就摔了
後來有報案 也進三總急診拿檢傷單
警察說肇責30天後出來
然後我就不知道接下來怎麼處理了......
1. 我應該先找一家機車行去驗傷開估價單嗎?
(離我家比較燼最近有去的那間老闆有點憨憨der感覺 我不知道能不能放心交給他 Orz)
再來我的車是suzuki GSR 她好像是yamaha車行 這樣能找這家嗎?
2. 通常是 和解 => 不成才進入刑事民事?
阿姨雖然有點寶但還是有想處理的意思(現階段)
3. 後續如果發覺還有其他傷害怎麼辦?
(急診看骨頭都沒裂 可是我左上背還是痛 摔到那瞬間痛到說不出話 0.0)
先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