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xycho (trolltrolltroll)》之銘言:
: 前天中午出門買便當被強制外帶三寶飯
: 行車記錄器: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vkLCCpUnEk
: 爬起來第一張照片
: https://i.imgur.com/1sRVLvC.jpg
: 不幸中的大幸是貨車本來速度就很慢司機煞車踩得又快
: 不然我就要帶著三寶飯去西天吃了
: 現場就照標準事故處理程序先確認每個人傷勢
: 然後設立警告標示、報警、拍照、酒測、筆錄、拖車
: 我因為有行車記錄器當場也不想跟對造多說什麼
: 這種事在路上跑久了難免碰到也覺得就是衰了一點
: 直到昨天對造一直打電話來盧小心情才真的變很糟
: 老歲仔一直說這是 "阿就歹運" "這沒什麼" 然後要盧自己修自己的
: 好說歹說這要等現場圖和初判表出來再找保險談
: 不知道是真聽不懂還是裝聽不懂
: 最後只好再三強調我沒有同意和解
: 等初判表出來我會再跟他聯絡
: 說實在話本來我車上一些小損傷有想跟他算了
: 就把不行修的換零件的部分做求償就好
: 現在連車上的貼紙都想跟他算錢了
: 總覺得他要是看到進口車的料錢和 Z7 的報價應該會覺得我坑他吧
: 可以預期調解和刑事傷害告訴說不定玩整套了
: 只是覺得很悲哀
: 那個用路觀念完全無法溝通也不願意理解
: 每一句 "阿就歹運" 都更讓我覺得放過他會害到下一個人
: 同時也很懷疑即使我告他傷害他會反省嗎?
: 也許只是覺得 "一個年輕人欺負我還敲我竹槓"?
: 運氣好人沒死
: 過了兩天手上的傷也快好了
: 就只有心裡實在很不舒服
: 難道台灣的文化只有等到一個世代自然淘汰才有辦法進步嗎?
講結果,很遺憾可能兩個世代之後還是這樣,所以我建議不用想到這麼遠,先講事主自己的權益就好。
首先,有驗傷了吧。這種老三寶不會保第三人責任險的,所以我們勢必得要以刑逼民。
先連絡對方也無妨,不過建議手機裝個對話錄音APP,重點在於留下紀錄。
民事部分先讓車行估價,包含你身上所有東西的損傷一併估進去。兩年內皆可提告。
刑事部分記得要在事發後六個月內提告,但我覺得也不用等這麼久啦,早點提也好。
重點是讓對方吐錢出來,用過失傷害讓對方知道你不好惹。就算真的沒錢賠也是要繳易科罰金的。
對造覺得你敲竹槓也沒關係,那是他的感受與樓主無關。
附錄
如果只有民事問題哩?這更遺憾,肇事方皮皮你也拿他沒辦法,除非是涉及金額很高
你願意繳保證金去做假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