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unezSu (Munez)》之銘言:
: 只是純粹好奇
: 車禍鑑定怎麼判別
: 你們兩個一起搶黃燈
: 如果兩個都在壓線通過
蠻有趣的是
兩個一起搶黃燈?
請問一下那個路口是同時閃黃燈的?
小弟真的很好奇
一般紅綠燈,不可能同時黃燈
更不用說現在都有延遲綠燈
紅變綠 至少兩秒以上的緩衝…
閃燈 更是一紅一黃
這個真的需要原原po看有沒有影片了
不然還真的有其中一方說謊
: 原則上這方面責任大概是相同
: 因為目前”闖黃燈”沒有明確的定義
: 然後至於之後的事故
: 機車綠燈,而你還在路口
: 根據交通安全規則102條第十三款
: 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
: 遇有前行或轉彎之車道交通擁塞時
: 應在路口停止線前暫停
: 不得逕行駛入交岔路口內,致號誌轉換後
: 仍未能通過妨礙其他車輛通行。
:
: 簡單來說就算是綠燈起步車輛
: 也是有等待路口淨空之義務
: 肇事責任方面真的是你全責?
: 我怎麼感覺是一半一半
: 甚至是機車方比較多
: 就算102條形同虛設
: 起步也應該盡到注意車流的義務
: 還是以刑逼民這麼有效?
: 以刑逼民真的有點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