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mes7923 (詹姆士Q)》之銘言:
: 今天停在我常停的路邊停車格
: 原本很寬闊的停車格
: 現在變成這樣...
: https://i.imgur.com/rvz1m9o.jpg
: WTF...這大小是要給自行車停的嗎...
: 而且重畫的車格還有大小不一的...
: https://i.imgur.com/7uwvrQT.jpg
: 最右邊的格子好寬闊喔~是給VIP的專屬車位逆
: 最左邊的格子卻小到靠北
: 只能說這是三小!? 這樣就可以解決停車亂象了?
: 決策者實在是離民意太遠了
翻了一下規定,是有設置原則,不過應該是不具法律效力的
但可以依此規定和主管機關申訴反應看看
《停車格位與禁停標線之劃設原則》->民國92年09月15日最新版本
https://imgur.com/PMo7CI7
https://imgur.com/veirVgk
依此規定,機車分隔線寬10cm、長2m、寬1m
看原PO的照片,它的分隔線看起來很像是15CM、長度有達到、寬度不確定有沒有
如果有帶捲尺,可以量測後和主管機關反應
我上次在景美愛買前停這個停車格,遵守一車一格沒有很難
差在停車格的數量與國民法治觀念而已
https://imgur.com/x9Yna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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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有關於路平專案的部分,以下幾點說明
一、市5線鄉道(基隆),目前還沒有收到基隆市政府回函,所以應該是總統府函轉的時候沒轉到基隆市政府。
台二線路口~中山高基隆交流道,這段會要求大面積鋪設,因為我從街景看,至少兩三年沒重新鋪設過了。
基隆市政府應依《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第32條、33條、第35條規定辦理
並依公路總局《公路養護手冊》第四章第4.5.3條(一般養護方法)第一項第八款
須依規定待溫度降低至攝氏50度後開放通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