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回一篇結果是這種文...
※ 引述《v1997861201 (Vic)》之銘言:
: 哈嘍 各位前輩 我之前有來問我朋友的肇事比例問題
: 後來申請重新裁決對方「又」沒到
: 我朋友提告過失傷害的單子到了以後 對方才急急忙忙說要和解
這個階段看來是已提告(收到檢警的通知要去做筆錄?)
反正這邊筆錄先做完再說
上法院前還會要你們先去調解委員會調解的拉 到時候在談就好
沒共識談什麼和解...
: 還要叫我朋友先撤告才要和解
: 說是怕我朋友和解後要告他
和解前都不用理
條件談好錢收到才需要簽名
: 打了一堆文件要我朋友簽名
: https://i.imgur.com/UOrWtgY.jpg
: https://i.imgur.com/WTfCj6a.jpg
: https://i.imgur.com/mcsQJ3V.jpg
這堆應該是保險公司提供的範本
: 結果對方現在說我朋友沒有勞健保
: 對方保險公司不賠我朋友受傷時無法工作的薪水
: https://i.imgur.com/SU1BMtP.jpg
: 這樣是正確的嗎?謝謝各位
開個總價就好 保險公司又不是肇事者 他們只會出有根據的錢
而且越晚給 給的金額越低對保險公司是好事(利息收入+降低支出)
有過失傷害的診斷書(有吧?)+提告,基本上就沒什麼好擔心
不要心軟和解前簽什麼下去就好
接下來就是要錢賠償
保險公司也不是做公益的 賠償一定是有憑據(單據)+多餘一點點額度處理。
總之,保險不賠 就跟肇事者要。
但是要的到多少就得看每個人的能耐了。
畢竟告也是告肇事者,就算提告附帶民事求償,賠償金額也是法官逐條看
逐條核,法官認為OK而且保險願意支出的保險公司一樣會出,保險公司不願意出的依舊
得跟肇事者要。
至於怎麼要對方吐出錢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對方名下無財產就只能拿到債權證明...
反正上法院先嚇嚇對方再說,開庭前還有調解的機會 到時候談完價碼調解好就可以。
調解 / 上法院的重點在於 調解的意願 跟 金額(金額又牽涉到付款方式跟付款期限)
對方給錢,且全數收到後才可以簽第一張撤回告訴狀
: ※ 引述《v1997861201 (Vic)》之銘言:
: : 各位前輩大大們好,我朋友4/4出車禍,她是直行車,對方要轉彎就撞到了
: : 一開始對方說保險公司會處理,因為車子是租的,結果後來變成租車公司跟肇事者互推
: 責
: : 任
: : 後來對方又說要申請調解,但兩次調解都沒到
: : 最近她說對方不滿第一次裁決,現在要重新申請一次
第一次是初判 初判結果不服可以申請鑑定(要額外費用)。
: : 想請各位前輩幫忙看看肇責或是比例 謝謝
: : https://youtu.be/7isPNwmWy-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