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樣萬一撞到會算誰的責任?

作者: james7923 (福 女口 王)   2019-09-16 19:21:25
https://youtu.be/LDoalJFhhRQ
我覺得我這樣的速度已經算很慢了(大概20~30km/h吧)
通過斑馬線時我也放鬆油門了
但這對應該是父女的行人
動向不是很明顯,原以為原地站著沒有要過
接著突然走了起來要穿越,結果差點撞到
其實隔沒幾步路就有斑馬線可走
但我不懂的是為何不多移動幾步路去走斑馬線
卻要從車道直接穿越?
想知道萬一真的不小心撞到了,駕駛的責任?
作者: ftwing (ftwing)   2019-09-16 19:26:00
我覺得他們在等你過
作者: ryanlu428 (Ryan Lu)   2019-09-16 19:49:00
有些人不走斑馬線就算了,過的時候還不看車....= =每次遇到都很不開心...
作者: eypon (eypon)   2019-09-16 20:07:00
照法規上來說你贏面大,因為他們穿越的路段50公尺內有班馬線,所以他們違規,但是恐龍法官太多你也是會吃因注意未注意,甚至被懷疑蓄意殺人
作者: VL1003 (路人V)   2019-09-16 20:08:00
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其實重點在於能不能注意。真的撞到,要想辦法證明他們衝出來你是無法反應的。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19-09-16 20:16:00
法盲還在故意殺人真的好笑
作者: dwyanelin (wade)   2019-09-16 21:08:00
大驚小怪吧,他們很明顯看著你等你過,然後他們才過啊
作者: Radiomir (Radiomir)   2019-09-16 21:12:00
不管如何, 記得保第三責任險...有足夠的保險基本上算吃無敵星星, 自付的部分通常不多這也是聯結、大貨無敵的原因, 反正出事了保險會幫忙賠
作者: aa182201 (顆顆)   2019-09-16 21:17:00
真的撞了相互都有責任 騎士是未注意前方 所以還是能閃就閃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19-09-16 21:26:00
看到行人在路旁我都會減速,想過馬路可以但有差那一兩秒靠車子這麼近都不怕被撞嗎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9-09-16 21:54:00
他們就在等你過啊
作者: soulknight (冷風輕拂花殘缺)   2019-09-16 22:19:00
這種我每次過都直接喇叭嘴巴一起噴 根本想假車禍詐財
作者: d78965 (囧龍)   2019-09-17 09:00:00
他們在等妳過然後上面講蓄意殺人的我笑了,要栽贓恐龍之前先充實自己ㄅ
作者: dmezspk (回不去的時光)   2019-09-17 09:50:00
他們在等你過才過啊不懂有什麼問題如果真的撞到當然是你的問題
作者: KKKKJAY (KJ)   2019-09-17 10:05:00
影片很明顯那行人根本還沒等原PO過就可是穿越了 噓的是邏輯有問題喔?
作者: x9898997 (大聲個P)   2019-09-17 15:48:00
你看到了,就代表你注意到啦,你注意到了沒預先停下來而撞到他們,就是你負責阿。會問這種問題的人去國外真的很危險
作者: fbi0072004 (徵水龍使UID 271651536)   2019-09-17 16:08:00
有行人未走斑馬線反被判有過失駕駛無責的案例https://i.imgur.com/4Sm5W4o.png不是行人就絕對無敵好嗎 還是要看情況判定肇責
作者: KKKKJAY (KJ)   2019-09-17 16:18:00
國外行人未依規定穿越馬路 搞不好還得吃全責咧 拿國外來說嘴並沒有比較屌看底下的文 就知道難怪台灣法盲會那麼多
作者: x9898997 (大聲個P)   2019-09-17 16:25:00
他就是看到了嘛,有看到不就構成了能注意的條件,拿那個突然跑出來的來比是怎樣ㄏ,搞不好全責的你知道國外又怎樣算了嗎?
作者: fbi0072004 (徵水龍使UID 271651536)   2019-09-17 16:32:00
https://i.imgur.com/l1KsQqA.png能注意=/=一定閃得過不過也對啦 台灣法官很愛用「應注意而未注意」這一套
作者: eypon (eypon)   2019-09-17 16:46:00
看到上面一堆人在亂噴就好笑,法律是保護守法的人,但是台灣太多法官是以情理法的順序判,如果說真的那麼多法官願意按照法律判案,你們幹嘛還要裝一堆行車記錄器保護自己就是現在法官太恐龍了,如果不裝出事一定吃虧
作者: KKKKJAY (KJ)   2019-09-17 16:50:00
有人被打臉了就在那邊氣僕僕的硬拗 實在有夠好笑XDD
作者: x9898997 (大聲個P)   2019-09-17 17:28:00
https://youtu.be/fQwDpKyFJTo誰在硬凹還不知道啦,影片中只要有一個人踏上車道和要過馬路的跡象,車子就是停下來等他們走過去,那個阿婆走出來了,女騎士是不是注意到了,不就典型的看到行人卻執意要騎過去,撞到再唉唉叫,人家違規你就能撞下去嗎?跟四輪大爺有什麼差
作者: fbi0072004 (徵水龍使UID 271651536)   2019-09-17 17:38:00
拿個影片就在那邊沾沾自喜 情況有和我貼的新聞或原PO影片類似?
作者: x9898997 (大聲個P)   2019-09-17 17:43:00
他違規會有他違規的罰鍰,你看到卻沒慢下來就有責任好嗎笑死,難怪一堆整天唉唉叫自己好雖ㄏ,我人在高雄遇到這種行人很多了好嗎
作者: KKKKJAY (KJ)   2019-09-17 17:43:00
誰會直直地就直接撞了? 是在玩GTA逆? 當然是能閃就閃 閃不過的出事當然就是給法院判PO那些沒事故的影片 沒事顧哪來的肇責 想來打臉也拿個判例來看看好嗎
作者: x9898997 (大聲個P)   2019-09-17 17:47:00
https://reurl.cc/31N4kO撞到誰負責==笑死,你的思維就是停在只能閃ㄏ別跟我唬爛事主那個速度那個距離停不下
作者: KKKKJAY (KJ)   2019-09-17 17:48:00
拿個判例來啊 不要只會找影片 用判例讓大家長長見識也不是壞事
作者: x9898997 (大聲個P)   2019-09-17 17:57:00
拿判例出來你們又會說車主很雖怎樣,我到目前為止看過完全無責的判例是多年前一位婦人從安全島死角上走出來,晚上燈光不足而且距離不夠,騎士反應不及撞死她
作者: fbi0072004 (徵水龍使UID 271651536)   2019-09-17 18:02:00
不找判例隨便PO幾個影片自己在那邊當鍵盤法官 可憐
作者: x9898997 (大聲個P)   2019-09-17 18:22:00

https://reurl.cc/8lyX1yhttps://reurl.cc/W4ENp9全文關鍵字"無法預見",所以你已遇見行人存在卻執意通過???鍵盤騎車?
作者: KKKKJAY (KJ)   2019-09-17 19:09:00
第一篇提到 判別標準,就是"路權" 第二篇是 位在斑馬線上的例子 結果找了兩篇都是給自己打臉的 很好笑耶
作者: fbi0072004 (徵水龍使UID 271651536)   2019-09-17 19:13:00
反正留言在這邊吵也只是浪費時間 會怎樣判也不是這邊說了算阿不就終於找到可以反駁的例子好棒棒喔愛當鍵盤法官就去當吧
作者: x9898997 (大聲個P)   2019-09-17 23:04:00
沒關係啊ㄏㄏ就繼續看見行人走出來卻沒試著停只顧著閃,就不要到時候靠北法官判你ㄏㄏ
作者: KKKKJAY (KJ)   2019-09-17 23:42:00
https://i.imgur.com/ejJ8F0o.png自己一開始就先當鍵盤法官了https://i.imgur.com/b6hGFOo.png被人打臉就算了 結果PO文還自己打自己的臉 實在是很好笑自己都打臉自己前面的文了 當然也沒什麼好說了XDD講得好像每個人像玩GTA一樣都想撞人啊 不要再硬拗了很難看
作者: phoenixzro (yooo)   2019-09-18 11:17:00
推X9898997,看到了能反應就該反應,但我希望法律改成絕對路權當然前提是拿掉車種分流
作者: x9898997 (大聲個P)   2019-09-18 12:33:00
笑死,所以你有路權,你就可以看到不反應不停車?那你在高速公路遇到對方硬切,你也可以不剎車直接A上去嘍,筆錄直接誠實講沒剎車
作者: KKKKJAY (KJ)   2019-09-18 13:16:00
ㄏㄏ 推文裡沒有人說不停車的 別一直在那邊腦補別人在用GTA式騎法
作者: fbi0072004 (徵水龍使UID 271651536)   2019-09-18 13:35:00
好了啦 小丑別再耍寶丟人現眼了這種人是不是在現實生活很空虛 才要在網路世界吵贏別人才能獲得溫暖再講下去 鍵盤法官也是在那邊瘋狂跳針 可撥不用再跟這種人浪費時間
作者: hellomotogg (你好機車)   2019-09-20 02:58:00
撞死人刑責。過馬路行政責
作者: zsa123 (沉默的熊)   2019-09-20 05:48:00
我朋友不走斑馬線害人摔車被判全責
作者: zx246800tw (搖桿驅動程式)   2019-09-20 17:07:00
推x大有正確法律常識及人本交通觀念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方為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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