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bi0072004 (史密森)》之銘言:
: 昨天蘇花公路重機撞擊男童的影片出來了
: https://reurl.cc/EKnmWg
: 或許有人會用標線推算時速
: 但我認為沒有國家認證的測速槍證實他的時速
: 在無罪推定論的原則下,先不對這位騎士是否超速先下定論
: 這就好比說對於他人超速民眾是無法檢舉
: 因為民眾檢舉超速欠缺具有公證力的儀器
: 以影片的情況下提出了幾個重點:
: 1. 重機原本騎在中線,對向紅色車輛違規雙黃線迴轉
: 2. 為了閃避違規汽車,重機移動到外側道
: 3. 兩個小朋友在路邊跑,其中一個突然衝入馬路,且距離車前不到20公尺。
: 4. 依照反應時間+煞車距離計算,就算騎 50km/h 也煞不住
: 假設在速限50內,請問你們可以煞得住/閃得過嗎?
: 在我看來,即使在速限內,還是很難避免,我想只是傷害程度的差別
: 至少我是沒有把握煞得住啦,或許運氣好可能閃得掉
: 另外還有一條法規,供大家參考: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39條
: 父母或監護人不得疏縱未滿十四歲之人,擅自穿越車道,或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
交
: 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
: 總之事件發生還沒多久,就看未來的判決結果吧
這段影片我看了很多次,
第一次我聽到碰一聲才發現小朋友出現,
後面幾次我嘗試目光不要被紅車吸走,
但我辦不到,因爲一定會往車看。
它就像駭客任務裏的紅衣女郎一樣,
無法不去注意它。
我嘗試把注意力從紅車上移開,
並努力把目光注視前方準備煞車,
但無論如何模擬,這小孩一定會出事。
這台紅車是關鍵!
你不會只看它一眼,你一定會注視它,
直到你越過它為止。
但小孩就在那一瞬間出現。
這是你我精神良好之下都沒把握制止的災難,何況是已經行駛超過兩小時以上的騎士。
時速降低或許是唯一解,
但一切都不符合交通法規時,
時速要降到多低才會是解呢?
或許時速40可以解這題,
但小孩如果晚點衝,紅車慢點迴轉,
40可能還是會中標,
因爲變數無法得到控制且發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