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ul3ai (Kevin)
2020-03-24 17:38:45安安
本魯又來惹
先上影片&圖
前https://youtu.be/4RP4cCEP-yQ
後https://youtu.be/7GY8LDv2o44
https://imgur.com/a/KF3YgwR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7 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百元以下罰鍰:
二、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
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
屏東縣東港分局說不罰
以後這條也不用遵守了
因為警察鴿鴿跟你說看不出距離
一年後還是一個樣
地上標線的長度跟間隔不是有規定的嗎?應該可以算出來
你用的法條錯誤 你要用逆向行駛來處理以在高雄來說 我是以逆向行駛舉發就過
作者:
ll8833 (183)
2020-03-24 18:56:00這檢舉逆向就會過了吧...
作者:
vul3ai (Kevin)
2020-03-24 19:30:00之前送過逆向阿,一樣跟你說黃虛線可超車
作者:
tackcalb (tackcalb)
2020-03-24 21:26:00傳給FB翻轉大高屏交通違規
鹽埕區那邊就明明確定違規停車 直接快速回復打槍...這種我有跟議員說明 但目前狀況就不知了
作者: uphiloxygen 2020-03-24 23:29:00
警察回覆所謂無法確認兩車距離 有沒有可能是指你的行車記錄器沒有拍到車身我記得好像警察會用沒有拍到自身車身來打槍你和對方車子的距離當然我不確定是不是啦因為雖然可以跨越超車 但前提也得顧慮到對向車道的車子 但這種就是看你機車沒鈑金 吃你一定會閃 幹
作者:
cuteneo (Neo)
2020-03-25 01:26:00垃圾鴿子耶 這樣不算對向有來車時超車嗎?他認為這樣沒問題? 真垃圾
作者:
toulu (迷上黏土臉正妹)
2020-03-25 02:34:00吃對向吃這麼明顯還不開罰?南部真有人情味
講逆向的超好笑,黃虛線超車不會逆向嗎XDDDDDDD這案大概跟轉彎未讓直行鴿子們判斷標準是(碰撞)方開單一樣,不過你可送警政署申請複查內文記得請對方釋明,對向來車之判斷標準為何最後這類案件檢舉逆向成功的麻煩分享鴿子們的回覆與照片謝謝
作者: uphiloxygen 2020-03-25 10:23:00
有試著投書媒體嗎?例如蘋果
作者: Aukillexz (邊緣人) 2020-03-25 13:07:00
垃圾華鴿素質
作者:
vul3ai (Kevin)
2020-03-26 08:40:00去年在網路上有投過蘋果爆料信箱,然後打電話來說有收到但可能沒啥爆點就沒後續了
因為這真的不具報導價值,你所能做的就是寫信給警政署詢問裁量標準與文內載明會po 爆料公社,待收到回信後po到該社團看是否激起輿論關注再者該法條立法不夠周延,對向有來車的判斷標準為何?若真開罰試問你們認為多少公尺內才需開單?因為沒有客觀判準所以限縮在碰撞當可預見,你能說便宜行事但同時也是合於裁量權限
作者: uphiloxygen 2020-03-27 14:26:00
加上回覆的確可以增加報導價值 記者的報導方式也會有影響
作者:
smallz (QQ)
2020-03-27 17:41:00可以直接到警政署去檢舉 他們就飛高高了
這叫駛入來車道,不叫逆向逆向是用於單行道才有逆向一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