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ppoR20 (R20)
2020-04-17 10:40:54Gogoro騎到飽禁商用「外送員遭罰萬元」!官方:已給緩衝期
https://speed.ettoday.net/news/1693051
作者:
kutkin ( )
2020-04-17 10:48:00規則就寫在那 外送做到1600公里也賺不少了吧
作者:
slex (黑奇很小狗!)
2020-04-17 10:58:00以為外送一定要買狗肉的車?權益受損就直接提告阿,笑死~
作者:
windsp00 (沒利用價值的人)
2020-04-17 10:59:00貪心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20-04-17 11:04:00我還以為商用的是比較貴但是還是吃到飽,結果沒有,這很有趣不過撇開這個,之前颱風天有外送員掛了的那陣子,不是有熱烈討論外送員之於公司是什麼關係?如果只是算接單性質,GGR 能不能用商用用途來強制外送員變更方案,恐怕還有得吵就是了..
作者:
kutkin ( )
2020-04-17 11:13:00鎖20怎麼賺他里程費你當他手機喔
作者:
LuckSK (幸運的SK)
2020-04-17 11:19:00DHL那幾台應該都是簽商用的吧? 車不是自己的,合約也對自己不利,為了支持環保,忍一下ok的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20-04-17 11:21:00看官網 GGR 判定是不是商用不是以用途,而是只要超過 1,600公里就判定你是商用,這....看起來是有得吵了(笑
作者:
kutkin ( )
2020-04-17 11:22:001600以下他沒意見 1600才會抓但如果他都沒抓到,也不會跟你要呀例如你去換電都沒穿外送裝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20-04-17 11:30:00官網是只寫 1600 條款,沒寫其他判定方法,應該跟外送裝沒關另外一個問題是,我是不熟外送事業怎麼計薪,但是總有非正職的人在做吧?比如說一週做個一兩天其他都是正常上下班使用,這樣子就要被要求申請商用方案也太硬..
每天上下班40公里 30天也才1200公里,不是商用怎麼騎到1600?而且超過1600應該只是推定,你提出非商用的證明就可以了吧
拉各行業務來救援結果好像只有外送員出來抗議呢 嘻嘻
作者:
soy5566 (醬油哥)
2020-04-17 11:40:00可憐哪 買了車 限制里程還要管你怎麼用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20-04-17 11:41:00一個人又不是每天只有上下班,交一個住得遠一點的女朋友要超過也不是難事;看文章 GGR 是接受外部檢舉,那就產生一個問題是除非這台車都不能拿來做副業,要不然即使你大部份時間都是一般使用,但可能就因一張照片判定為商用用途,這也太硬..
作者:
jkokpcu (小無)
2020-04-17 11:44:00連續兩個月耶你外送員是北北基跑透透嗎
我是1600很難好嗎,你上下班來回30km載女友回家20km,30天也才1500而已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20-04-17 11:48:00女朋友住離你家 10 公里外算很遠嗎?..XD
作者:
idow (Isamu)
2020-04-17 11:50:00目前有哪個案例是非全職外送被罰的?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20-04-17 11:52:00是呀,所以我說現在的問題在於文章裡面所提到的外部檢舉呀..
作者:
n1lk5g2 (傑先生™)
2020-04-17 11:54:00可憐吶
作者:
idow (Isamu)
2020-04-17 11:54:00所以你是要說 如果一個平常就用到緊繃的人 他外送一兩天就剛好被檢舉 這樣很無辜?先有這奇葩例子 而且他的確被罰再說吧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20-04-17 12:00:00不用說外送個一兩天,只要說他不是正職外送而是兼差打工的,我是覺得這樣子被檢舉就很無辜就是了;是全職那被罰倒沒話說
作者:
idow (Isamu)
2020-04-17 12:02:00你平常就已經緊繃,那兼差不是一樣有商業+超出里程數 到底哪裡無辜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20-04-17 12:06:00所以你的意思是,只要即使這台車有一點點的時間是用在兼差,這樣子就需要改成商用方案,不然被罰一點也不無辜就是了?..
這樣子外送師算是現代佃農嗎 買工具來 賺錢還要上繳
作者:
idow (Isamu)
2020-04-17 12:13:00我才比較好奇你的意思 人家明明就有商用方案 然後你覺得不是完全100%商用就能投機偷偷使用 被抓到還叫衰?
作者:
kutkin ( )
2020-04-17 12:14:00外送個一兩天,然後連續兩個月超過16001600很多,最好你每天都騎50公里以上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20-04-17 12:17:00有商用方案,所以如果是全職的商用行為被罰那沒什麼問題呀。問題是一輛機車拿來各行為混用本來就是正常,你要用佔少部份時間的兼差(商用?)就要人家吞下商用方案,我是覺得有點硬,畢竟使用者大多數的時間是在個人使用上,怎麼不去考慮這塊?
作者:
kutkin ( )
2020-04-17 12:19:00不會,如果你1600以內他不會有意見1600只是必要條件,還要看你有沒有商用台北市東到西也才10幾公里每個月跑100個往返這很夠了吧
作者:
pold123 (ooxx)
2020-04-17 12:23:00有沒有專職外送換電站紀錄查一下就知道了必要條件連兩個月1600+才會查啊.兼職會怎不算商用..這兩天拍了超過一百台.外送仔箱子+車牌送gogoro公司超爽每次換電都沒滿電.決定出征小粉紅.平衡心理一下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20-04-17 12:30:00如果兼職打工算商用,那騎去兼職打工上班的地點算不算商用?甚至你上班時因公外出時使用算不算商用?我是覺得要以這個標準,大有用來行使過商用行為的車輛真的是沒幾台了吧(笑
每個月光是上下班通勤就1400了 還不包括假日和下班
作者:
sdg235 (魯宅)
2020-04-17 12:32:00吃到飽禁止商用會不會毛有點多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20-04-17 12:32:00pold123 是只有針對小粉紅?..是有什麼過節嗎?(笑
作者:
ptttong (tongtong)
2020-04-17 12:32:00吃到飽規定你不能吃太飽
作者:
pold123 (ooxx)
2020-04-17 12:33:00我不是說了換不到滿電電池平衡心理.因為鄉下都粉紅啊
作者:
virkin 2020-04-17 12:33:00笑死了 簽名時自己不看條文怪誰啊
作者:
zz5887 (拉基索爾)
2020-04-17 12:34:00真的好笑 我買車你還要管我怎麼用
作者:
pold123 (ooxx)
2020-04-17 12:34:00沒看到ubereat.很難找.這理由蠻實在的吧
作者:
kutkin ( )
2020-04-17 12:34:00你上班騎車本身又不會收到錢
作者:
pold123 (ooxx)
2020-04-17 12:35:00過節沒啊.就不爽換電池都6x-7x.只好讓別人更不爽
作者:
kutkin ( )
2020-04-17 12:35:00商用=過程中獲得利潤你開車上班又沒錢,但小黃會賺錢
作者:
kutkin ( )
2020-04-17 12:36:00至於你的薪水是從你進辦公室開始算
作者:
pold123 (ooxx)
2020-04-17 12:36:00外送仔又騎gogoro就乖乖用商用.省那些不會變好野人啦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20-04-17 12:37:00我家都用 ubereat,小粉紅很難用,倒是沒想到有差那麼多 XD
作者:
kutkin ( )
2020-04-17 12:37:00我不太懂為什麼一直跳針上班是商用
作者:
idow (Isamu)
2020-04-17 12:38:00先找個平常就騎1600上下 還有心力兼職 結果衰到被舉報的案例好嗎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20-04-17 12:40:00所以樓上是很確定所有被罰的都一定是因為全職外送的就是了?
作者:
nubazo (貓咪先生)
2020-04-17 12:41:00可憐外送人員了
作者:
idow (Isamu)
2020-04-17 12:41:00奇怪 這例子不是你舉的?又變成我要確定全部已被罰都全職?
作者:
kutkin ( )
2020-04-17 12:42:00要連續2個月超過,你覺得這很平常嗎
作者:
pold123 (ooxx)
2020-04-17 12:43:00兼職外送有沒有薪水啊.那就商業行為啊.難道你做佛心的
作者:
idow (Isamu)
2020-04-17 12:44:00至少這篇新聞說「從事相關行業的車主」跟「外送員」。這樣算全職了吧?還是你要說他回到家就是別人的爸爸,所以不是全職的外送員?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20-04-17 12:44:00例子是我舉的,針對這個例子的合理性你沒辦法反駁只能要例子的話,那同樣的,你有辦法針對你的說法舉證嗎?如果同樣的要求你做不到,那你有什麼資格要求別人要拿出實例來呢?
不管全職外送還怎樣,超過1600就是會被關注吧,要騎到超過就不要落人把柄囉,真被抓他才不管你是送一趟還一百趟
作者:
kutkin ( )
2020-04-17 12:45:00要做外送不是還要聽什麼挖高講習開戶,哪有說兼職一兩天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20-04-17 12:46:00狗肉有蒐集到足夠證據例如幾個月的錄影?..k 兄你此言為真?
作者:
kutkin ( )
2020-04-17 12:46:00對呀,你就不要超過1600就好不然你覺得狗肉憑什麼開罰
作者:
virkin 2020-04-17 12:47:00罵不合理的有腦子嗎?行動電話吃到飽也一樣不能商用
作者:
kutkin ( )
2020-04-17 12:47:00行動電話就是300個號碼一個月打超過300號
作者:
idow (Isamu)
2020-04-17 12:47:00看下來大部分人都覺得連續超過1600跟有起碼一次的外送賺錢事實就是商業行為好嗎。還無法反駁咧 XD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20-04-17 12:48:00事實上就是你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卻去要求別人做不是嗎?(笑
作者:
idow (Isamu)
2020-04-17 12:49:00我說囉,起碼這篇新聞提的看起來都是全職的,謝謝。
作者:
pold123 (ooxx)
2020-04-17 12:50:00罰不罰取決gogoro.我只能用力拍全力拍.你說是吧
你每天都很守交通規則今天不小心被拍到闖紅燈也是算違規喔 不會因為你幾%守規矩而免責吧
作者:
pold123 (ooxx)
2020-04-17 12:51:00歡迎來拍我的狗2.可是上面沒箱子也很超過500km/month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0-04-17 12:54:00當然是拍有箱的 自以為?
作者:
pold123 (ooxx)
2020-04-17 12:55:00然後鄉下還沒有gogoro network的電池出現過.是不是歧視啊
哪有偶爾送就不算商用的道理 你要不要偶爾超速一下不小心被拍到再去申訴看能不能撤銷罰單XDDD
我覺得判斷點是連續兩個月超過1600公里 如果沒有超過睿能應該是連問都不會問你 但是檢舉我就不知道了
作者:
gene1031 (gene1031)
2020-04-17 13:07:00追討前幾個月的很難成立吧除非睿能有辦法證明前幾個月都是用在跑外送
汽車商用保固也比較短啊!商用的說實在就是粗用,不顧大眾權益。熊貓不是說他們是承攬制,上班去做業務是老闆叫你去的是僱佣制,承攬就是自己當老闆,當然算商用了
作者:
Anyotw (Yoman)
2020-04-17 14:06:00就真的商用阿,靠北三小。台灣人有這麼澳?
作者: set852064 2020-04-17 14:07:00
養套殺,真 盤子車買台車騎還要被商人玩,可憐哪XD
被罰了就繳錢啊 不繳錢就移送行政執行分屬強制執行但是gogoro敢罰我試試看 來啊 對了我沒有gogoro
作者: a456618 (豆豆龍) 2020-04-17 14:22:00
吃到飽還限制真的可憐 盤盤盤
作者:
chi17 (米蟲就是米蟲)
2020-04-17 14:40:00簽約內容都不鳥被對方抓違約還出來哭,中國人喔
被罰就繳錢不繳移送行政執行分署?這中間怎麼跳過這麼多部門 某樓法律體育老師教的?
作者:
KKKKJAY (KJ)
2020-04-17 14:44:00相關社團裡一堆理盲和邏輯死去的違約仔在崩潰 被嘴了講不過就瘋狂跳針耍嘴皮子 跟輸了遊戲鬧脾氣的小孩一樣幼稚
作者:
DirkMavs (å”·é½é½)
2020-04-17 14:47:00車子要騎多少都要被管 這就是我始終無法接受gogoro的點
不接受這種機制真的就別買 買了才再靠北自己簽的合約就是在哈囉了
作者: set852064 2020-04-17 14:52:00
買台車還要被管,騎多少廠商說了算真的有夠可笑
一個月騎1600*12=將近2萬公里一年,這種里程在汽車上都已經算是很高的里程了,更何況是機車...我講的是在台灣一般正常使用,一年開兩萬的確算很多
作者:
uahj (心无罣碍)
2020-04-17 15:42:00養gogoro還不如養台黃牌XDDD
合約都寫了,使用者也簽下去了,不跳出來也拿公司沒輒
作者:
mickwen (死小強)
2020-04-17 15:51:00以前桃園通勤到南港,單趟41來回82公里,上班每月算22天,一個月就1800了…騎了好幾個月
作者: z8903 (真實) 2020-04-17 16:13:00
簽合約的就注定被綁手綁腳,就怪自己思慮不周吧
作者:
lumix 2020-04-17 16:13:00一天50大有人在,我自己光上下班就4X了
作者:
TonyAsa (順騎自然)
2020-04-17 16:30:00條約寫得清清楚楚 不知道外送仔在吵什麼真的是民粹真的非商用 你天天環島他也奈你不了阿
上班一天40-50,平均一個月約800-1000KM(以22天計算)還有600可以使用,如果只是通勤要提出證明應該蠻簡單
作者:
seamask (sea)
2020-04-17 16:56:00通勤提出證明很簡單拉,公司在職證明就能佐證了路程換算一下都不會刁難,問題是外送員提的出來嗎?換電池紀錄都有,車要買合約簽了,不罰他們罰誰?
一台會超過1600,買兩台輪流騎不就好了。這些外送的是肯定沒法舉證他們是正常使用。(本來就是要防他們拿來當外送用)
作者:
seawarm (屁屁密碼)
2020-04-17 17:21:00我一天通勤70~100 還好沒買....
作者:
a6444long (a6444long)
2020-04-17 17:25:00說你商用就商用!強迫中獎商用模式不爽不要騎!嘻嘻
作者:
ookimoo (如風)
2020-04-17 17:39:00買菜車出門買菜也算商用嗎?
作者: Ceferino (麥茶多多) 2020-04-17 18:20:00
有沒有這麼窮,騎狗肉的不是都不差這點錢嗎?
作者:
saygogo (切泡菜當然愛用瑞士刀)
2020-04-17 19:09:00都會買gogoro了你還期待他們的想法
作者: pop84423 (SNOW) 2020-04-17 20:01:00
愛買就是這樣
明明可以在家充電都不提唉 你嫌棄他的計價你可以在家充
花65000還要每個月繳899還要限制東限制西,真的很棒
作者:
cocoi (俗哩吧(男))
2020-04-17 20:32:00噗哈哈哈,電信業者可以跟進了,吃到飽用太多罰2699月租這可是開了超棒的先例阿阿阿,中華電信快.....跟上早就說這月租有鬼,還是等充電的吧
作者:
SSSONIC (...)
2020-04-17 20:42:00好好油車不騎 怪不了別人
作者:
cpks (123456)
2020-04-17 21:25:00外送仔好氣QQ
作者:
qmaper (~å¡ç‰‡~)
2020-04-17 22:20:00規定早就寫好 偷機被抓不是剛好而已嗎?還是你要說你簽約都閉著眼睛亂簽 吃到飽之外還有商用方案啊
早就說了你不同意可以不買 買了又要靠北靠母而且他不是連續就罰 我朋友龜山到信義上班 通勤他不罰
作者:
jengmei (鄭小妹)
2020-04-17 23:06:00不意外啊。罰得好
作者:
schzel (schzel)
2020-04-17 23:19:00說超過里程限速的讓我笑了
作者:
cul287 (希悠)
2020-04-17 23:37:00龜山騎到信義感覺很累
作者:
tacss (tacss)
2020-04-18 00:18:00狗肉是在叫人別買他家的車,我猜過一陣子就會轉彎
作者:
cook321 (機八久..)
2020-04-18 06:37:00簽合約就是這樣,合約gogoro寫的很清楚,被罰正常
作者:
ul191 (AT)
2020-04-18 08:34:00只能說,合約上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買了車簽了合約就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但是這個合約,月租明顯太貴,601到1600公里$1.5/km,1601公里以上$2/km實在太貴了。只能說這是個爛合約,但簽了就是只能照合約走,以後外送員應該不會有人再選GGR換電系統了
我就偏要商用,gogoro來罰我44看啊來啦多寄幾張罰單來 看我繳不繳來啊 睿能來罰我啊 用力罰啊絕對告爆你
作者: allen0981 (allen0981) 2020-04-18 13:29:00
看合約好吧 台灣鯛
騎gogoro真的是盤子欸,做什麼都要管,感覺車子還是廠商的,讚讚
作者:
z88718119 (small eyes)
2020-04-18 22:46:00原來沒人在看合約的喔?簽訂方案就是遵守合約內容,綁定前都有再確認,被抓剛好而已吧...
作者:
yayaorz (壓壓毆啊繼)
2020-04-19 00:15:00合約都簽了還怪誰,又沒人拿槍抵著他們太陽穴逼他們狗狗肉
作者:
lime1207 (吃故事的妖怪)
2020-04-19 00:31:00毛還真多
作者:
king1412 (Roscoe)
2020-04-19 07:14:00要學會看合約保護自己,規定不能就是一次也不行,沒被抓到是好運,就好像機車不能3貼,很多爸媽載小孩3個人沒被抓,但不代表不能抓
作者:
ul191 (AT)
2020-04-19 07:41:00是的 簽了就是照合約走 但這個合約真的是盤子合約
不爽就不要繳罰單啊 到時候就管收看你繳不繳很多欠稅的管收一下都乖乖繳了啦
1600有很多 我之前讀書通車一天至少就100公里了1600又不多
作者:
mathrew (Joey)
2020-04-19 17:36:00規則寫在那邊 真的也沒辦法 只是我又多一個不買GGR的理由囉 這個真的有點鳥不然就出一個吃到飽的商用方案我有疑問 我外勤工程師 騎車跑客戶 算不算商用?
作者: tseng680723 2020-04-20 13:29:00
兼職的應該很難2個月都超過1600,理論上不會被罰到的若是中南部就...
作者:
kutkin ( )
2020-04-17 18:48:00規則就寫在那 外送做到1600公里也賺不少了吧
作者:
slex (黑奇很小狗!)
2020-04-17 18:58:00以為外送一定要買狗肉的車?權益受損就直接提告阿,笑死~
作者:
windsp00 (沒利用價值的人)
2020-04-17 18:59:00貪心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20-04-17 19:04:00我還以為商用的是比較貴但是還是吃到飽,結果沒有,這很有趣不過撇開這個,之前颱風天有外送員掛了的那陣子,不是有熱烈討論外送員之於公司是什麼關係?如果只是算接單性質,GGR 能不能用商用用途來強制外送員變更方案,恐怕還有得吵就是了..
作者:
kutkin ( )
2020-04-17 19:13:00鎖20怎麼賺他里程費你當他手機喔
作者:
LuckSK (幸運的SK)
2020-04-17 19:19:00DHL那幾台應該都是簽商用的吧? 車不是自己的,合約也對自己不利,為了支持環保,忍一下ok的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20-04-17 19:21:00看官網 GGR 判定是不是商用不是以用途,而是只要超過 1,600公里就判定你是商用,這....看起來是有得吵了(笑
作者:
kutkin ( )
2020-04-17 19:22:001600以下他沒意見 1600才會抓但如果他都沒抓到,也不會跟你要呀例如你去換電都沒穿外送裝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20-04-17 19:30:00官網是只寫 1600 條款,沒寫其他判定方法,應該跟外送裝沒關另外一個問題是,我是不熟外送事業怎麼計薪,但是總有非正職的人在做吧?比如說一週做個一兩天其他都是正常上下班使用,這樣子就要被要求申請商用方案也太硬..
每天上下班40公里 30天也才1200公里,不是商用怎麼騎到1600?而且超過1600應該只是推定,你提出非商用的證明就可以了吧
拉各行業務來救援結果好像只有外送員出來抗議呢 嘻嘻
作者:
soy5566 (醬油哥)
2020-04-17 19:40:00可憐哪 買了車 限制里程還要管你怎麼用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20-04-17 19:41:00一個人又不是每天只有上下班,交一個住得遠一點的女朋友要超過也不是難事;看文章 GGR 是接受外部檢舉,那就產生一個問題是除非這台車都不能拿來做副業,要不然即使你大部份時間都是一般使用,但可能就因一張照片判定為商用用途,這也太硬..
作者:
jkokpcu (小無)
2020-04-17 19:44:00連續兩個月耶你外送員是北北基跑透透嗎
我是1600很難好嗎,你上下班來回30km載女友回家20km,30天也才1500而已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20-04-17 19:48:00女朋友住離你家 10 公里外算很遠嗎?..XD
作者:
idow (Isamu)
2020-04-17 19:50:00目前有哪個案例是非全職外送被罰的?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20-04-17 19:52:00是呀,所以我說現在的問題在於文章裡面所提到的外部檢舉呀..
作者:
n1lk5g2 (傑先生™)
2020-04-17 19:54:00可憐吶
作者:
idow (Isamu)
2020-04-17 19:54:00所以你是要說 如果一個平常就用到緊繃的人 他外送一兩天就剛好被檢舉 這樣很無辜?先有這奇葩例子 而且他的確被罰再說吧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20-04-17 20:00:00不用說外送個一兩天,只要說他不是正職外送而是兼差打工的,我是覺得這樣子被檢舉就很無辜就是了;是全職那被罰倒沒話說
作者:
idow (Isamu)
2020-04-17 20:02:00你平常就已經緊繃,那兼差不是一樣有商業+超出里程數 到底哪裡無辜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20-04-17 20:06:00所以你的意思是,只要即使這台車有一點點的時間是用在兼差,這樣子就需要改成商用方案,不然被罰一點也不無辜就是了?..
這樣子外送師算是現代佃農嗎 買工具來 賺錢還要上繳
作者:
idow (Isamu)
2020-04-17 20:13:00我才比較好奇你的意思 人家明明就有商用方案 然後你覺得不是完全100%商用就能投機偷偷使用 被抓到還叫衰?
作者:
kutkin ( )
2020-04-17 20:14:00外送個一兩天,然後連續兩個月超過16001600很多,最好你每天都騎50公里以上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20-04-17 20:17:00有商用方案,所以如果是全職的商用行為被罰那沒什麼問題呀。問題是一輛機車拿來各行為混用本來就是正常,你要用佔少部份時間的兼差(商用?)就要人家吞下商用方案,我是覺得有點硬,畢竟使用者大多數的時間是在個人使用上,怎麼不去考慮這塊?
作者:
kutkin ( )
2020-04-17 20:19:00不會,如果你1600以內他不會有意見1600只是必要條件,還要看你有沒有商用台北市東到西也才10幾公里每個月跑100個往返這很夠了吧
作者:
pold123 (ooxx)
2020-04-17 20:23:00有沒有專職外送換電站紀錄查一下就知道了必要條件連兩個月1600+才會查啊.兼職會怎不算商用..這兩天拍了超過一百台.外送仔箱子+車牌送gogoro公司超爽每次換電都沒滿電.決定出征小粉紅.平衡心理一下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20-04-17 20:30:00如果兼職打工算商用,那騎去兼職打工上班的地點算不算商用?甚至你上班時因公外出時使用算不算商用?我是覺得要以這個標準,大有用來行使過商用行為的車輛真的是沒幾台了吧(笑
每個月光是上下班通勤就1400了 還不包括假日和下班
作者:
sdg235 (魯宅)
2020-04-17 20:32:00吃到飽禁止商用會不會毛有點多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20-04-17 20:32:00pold123 是只有針對小粉紅?..是有什麼過節嗎?(笑
作者:
ptttong (tongtong)
2020-04-17 20:32:00吃到飽規定你不能吃太飽
作者:
pold123 (ooxx)
2020-04-17 20:33:00我不是說了換不到滿電電池平衡心理.因為鄉下都粉紅啊
作者:
virkin 2020-04-17 20:33:00笑死了 簽名時自己不看條文怪誰啊
作者:
zz5887 (拉基索爾)
2020-04-17 20:34:00真的好笑 我買車你還要管我怎麼用
作者:
pold123 (ooxx)
2020-04-17 20:34:00沒看到ubereat.很難找.這理由蠻實在的吧
作者:
kutkin ( )
2020-04-17 20:34:00你上班騎車本身又不會收到錢
作者:
pold123 (ooxx)
2020-04-17 20:35:00過節沒啊.就不爽換電池都6x-7x.只好讓別人更不爽
作者:
kutkin ( )
2020-04-17 20:35:00商用=過程中獲得利潤你開車上班又沒錢,但小黃會賺錢
作者:
kutkin ( )
2020-04-17 20:36:00至於你的薪水是從你進辦公室開始算
作者:
pold123 (ooxx)
2020-04-17 20:36:00外送仔又騎gogoro就乖乖用商用.省那些不會變好野人啦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20-04-17 20:37:00我家都用 ubereat,小粉紅很難用,倒是沒想到有差那麼多 XD
作者:
kutkin ( )
2020-04-17 20:37:00我不太懂為什麼一直跳針上班是商用
作者:
idow (Isamu)
2020-04-17 20:38:00先找個平常就騎1600上下 還有心力兼職 結果衰到被舉報的案例好嗎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20-04-17 20:40:00所以樓上是很確定所有被罰的都一定是因為全職外送的就是了?
作者:
nubazo (貓咪先生)
2020-04-17 20:41:00可憐外送人員了
作者:
idow (Isamu)
2020-04-17 20:41:00奇怪 這例子不是你舉的?又變成我要確定全部已被罰都全職?
作者:
kutkin ( )
2020-04-17 20:42:00要連續2個月超過,你覺得這很平常嗎而且狗肉當然是有蒐集到足夠證據例如過去幾個月的錄影才會一口氣要這麼多錢
作者:
pold123 (ooxx)
2020-04-17 20:43:00兼職外送有沒有薪水啊.那就商業行為啊.難道你做佛心的
作者:
idow (Isamu)
2020-04-17 20:44:00至少這篇新聞說「從事相關行業的車主」跟「外送員」。這樣算全職了吧?還是你要說他回到家就是別人的爸爸,所以不是全職的外送員?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20-04-17 20:44:00例子是我舉的,針對這個例子的合理性你沒辦法反駁只能要例子的話,那同樣的,你有辦法針對你的說法舉證嗎?如果同樣的要求你做不到,那你有什麼資格要求別人要拿出實例來呢?
不管全職外送還怎樣,超過1600就是會被關注吧,要騎到超過就不要落人把柄囉,真被抓他才不管你是送一趟還一百趟
作者:
kutkin ( )
2020-04-17 20:45:00要做外送不是還要聽什麼挖高講習開戶,哪有說兼職一兩天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20-04-17 20:46:00狗肉有蒐集到足夠證據例如幾個月的錄影?..k 兄你此言為真?
作者:
kutkin ( )
2020-04-17 20:46:00對呀,你就不要超過1600就好不然你覺得狗肉憑什麼開罰
作者:
virkin 2020-04-17 20:47:00罵不合理的有腦子嗎?行動電話吃到飽也一樣不能商用
作者:
kutkin ( )
2020-04-17 20:47:00行動電話就是300個號碼一個月打超過300號
作者:
idow (Isamu)
2020-04-17 20:47:00看下來大部分人都覺得連續超過1600跟有起碼一次的外送賺錢事實就是商業行為好嗎。還無法反駁咧 XD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20-04-17 20:48:00事實上就是你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卻去要求別人做不是嗎?(笑
作者:
idow (Isamu)
2020-04-17 20:49:00我說囉,起碼這篇新聞提的看起來都是全職的,謝謝。
作者:
pold123 (ooxx)
2020-04-17 20:50:00罰不罰取決gogoro.我只能用力拍全力拍.你說是吧
你每天都很守交通規則今天不小心被拍到闖紅燈也是算違規喔 不會因為你幾%守規矩而免責吧
作者:
pold123 (ooxx)
2020-04-17 20:51:00歡迎來拍我的狗2.可是上面沒箱子也很超過500km/month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0-04-17 20:54:00當然是拍有箱的 自以為?
作者:
pold123 (ooxx)
2020-04-17 20:55:00然後鄉下還沒有gogoro network的電池出現過.是不是歧視啊
哪有偶爾送就不算商用的道理 你要不要偶爾超速一下不小心被拍到再去申訴看能不能撤銷罰單XDDD
我覺得判斷點是連續兩個月超過1600公里 如果沒有超過睿能應該是連問都不會問你 但是檢舉我就不知道了
作者:
gene1031 (gene1031)
2020-04-17 21:07:00追討前幾個月的很難成立吧除非睿能有辦法證明前幾個月都是用在跑外送
汽車商用保固也比較短啊!商用的說實在就是粗用,不顧大眾權益。熊貓不是說他們是承攬制,上班去做業務是老闆叫你去的是僱佣制,承攬就是自己當老闆,當然算商用了
作者:
Anyotw (Yoman)
2020-04-17 22:06:00就真的商用阿,靠北三小。台灣人有這麼澳?
作者: set852064 2020-04-17 22:07:00
養套殺,真 盤子車買台車騎還要被商人玩,可憐哪XD
被罰了就繳錢啊 不繳錢就移送行政執行分屬強制執行但是gogoro敢罰我試試看 來啊 對了我沒有gogoro
作者: a456618 (豆豆龍) 2020-04-17 22:22:00
吃到飽還限制真的可憐 盤盤盤
作者:
chi17 (米蟲就是米蟲)
2020-04-17 22:40:00簽約內容都不鳥被對方抓違約還出來哭,中國人喔
被罰就繳錢不繳移送行政執行分署?這中間怎麼跳過這麼多部門 某樓法律體育老師教的?
作者:
KKKKJAY (KJ)
2020-04-17 22:44:00相關社團裡一堆理盲和邏輯死去的違約仔在崩潰 被嘴了講不過就瘋狂跳針耍嘴皮子 跟輸了遊戲鬧脾氣的小孩一樣幼稚
作者:
DirkMavs (å”·é½é½)
2020-04-17 22:47:00車子要騎多少都要被管 這就是我始終無法接受gogoro的點
不接受這種機制真的就別買 買了才再靠北自己簽的合約就是在哈囉了
作者: set852064 2020-04-17 22:52:00
買台車還要被管,騎多少廠商說了算真的有夠可笑
一個月騎1600*12=將近2萬公里一年,這種里程在汽車上都已經算是很高的里程了,更何況是機車...我講的是在台灣一般正常使用,一年開兩萬的確算很多
作者:
uahj (心无罣碍)
2020-04-17 23:42:00養gogoro還不如養台黃牌XDDD
合約都寫了,使用者也簽下去了,不跳出來也拿公司沒輒
作者:
mickwen (死小強)
2020-04-17 23:51:00以前桃園通勤到南港,單趟41來回82公里,上班每月算22天,一個月就1800了…騎了好幾個月
作者: z8903 (真實) 2020-04-18 00:13:00
簽合約的就注定被綁手綁腳,就怪自己思慮不周吧
作者:
lumix 2020-04-18 00:13:00一天50大有人在,我自己光上下班就4X了
作者:
TonyAsa (順騎自然)
2020-04-18 00:30:00條約寫得清清楚楚 不知道外送仔在吵什麼真的是民粹真的非商用 你天天環島他也奈你不了阿
上班一天40-50,平均一個月約800-1000KM(以22天計算)還有600可以使用,如果只是通勤要提出證明應該蠻簡單
作者:
seamask (sea)
2020-04-18 00:56:00通勤提出證明很簡單拉,公司在職證明就能佐證了路程換算一下都不會刁難,問題是外送員提的出來嗎?換電池紀錄都有,車要買合約簽了,不罰他們罰誰?
一台會超過1600,買兩台輪流騎不就好了。這些外送的是肯定沒法舉證他們是正常使用。(本來就是要防他們拿來當外送用)
作者:
seawarm (屁屁密碼)
2020-04-18 01:21:00我一天通勤70~100 還好沒買....
作者:
a6444long (a6444long)
2020-04-18 01:25:00說你商用就商用!強迫中獎商用模式不爽不要騎!嘻嘻
作者:
ookimoo (如風)
2020-04-18 01:39:00買菜車出門買菜也算商用嗎?
作者: Ceferino (麥茶多多) 2020-04-18 02:20:00
有沒有這麼窮,騎狗肉的不是都不差這點錢嗎?
作者:
saygogo (切泡菜當然愛用瑞士刀)
2020-04-18 03:09:00都會買gogoro了你還期待他們的想法
作者: pop84423 (SNOW) 2020-04-18 04:01:00
愛買就是這樣
明明可以在家充電都不提唉 你嫌棄他的計價你可以在家充
花65000還要每個月繳899還要限制東限制西,真的很棒
作者:
cocoi (俗哩吧(男))
2020-04-18 04:32:00噗哈哈哈,電信業者可以跟進了,吃到飽用太多罰2699月租這可是開了超棒的先例阿阿阿,中華電信快.....跟上早就說這月租有鬼,還是等充電的吧
作者:
SSSONIC (...)
2020-04-18 04:42:00好好油車不騎 怪不了別人
作者:
cpks (123456)
2020-04-18 05:25:00外送仔好氣QQ
作者:
qmaper (~å¡ç‰‡~)
2020-04-18 06:20:00規定早就寫好 偷機被抓不是剛好而已嗎?還是你要說你簽約都閉著眼睛亂簽 吃到飽之外還有商用方案啊
早就說了你不同意可以不買 買了又要靠北靠母而且他不是連續就罰 我朋友龜山到信義上班 通勤他不罰
作者:
jengmei (鄭小妹)
2020-04-18 07:06:00不意外啊。罰得好
作者:
schzel (schzel)
2020-04-18 07:19:00說超過里程限速的讓我笑了
作者:
cul287 (希悠)
2020-04-18 07:37:00龜山騎到信義感覺很累
作者:
tacss (tacss)
2020-04-18 08:18:00狗肉是在叫人別買他家的車,我猜過一陣子就會轉彎
作者:
cook321 (機八久..)
2020-04-18 14:37:00簽合約就是這樣,合約gogoro寫的很清楚,被罰正常
作者:
ul191 (AT)
2020-04-18 16:34:00只能說,合約上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買了車簽了合約就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但是這個合約,月租明顯太貴,601到1600公里$1.5/km,1601公里以上$2/km實在太貴了。只能說這是個爛合約,但簽了就是只能照合約走,以後外送員應該不會有人再選GGR換電系統了
我就偏要商用,gogoro來罰我44看啊來啦多寄幾張罰單來 看我繳不繳來啊 睿能來罰我啊 用力罰啊絕對告爆你
作者: allen0981 (allen0981) 2020-04-18 21:29:00
看合約好吧 台灣鯛
騎gogoro真的是盤子欸,做什麼都要管,感覺車子還是廠商的,讚讚
作者:
z88718119 (small eyes)
2020-04-19 06:46:00原來沒人在看合約的喔?簽訂方案就是遵守合約內容,綁定前都有再確認,被抓剛好而已吧...
作者:
yayaorz (壓壓毆啊繼)
2020-04-19 08:15:00合約都簽了還怪誰,又沒人拿槍抵著他們太陽穴逼他們狗狗肉
作者:
lime1207 (吃故事的妖怪)
2020-04-19 08:31:00毛還真多
作者:
king1412 (Roscoe)
2020-04-19 15:14:00要學會看合約保護自己,規定不能就是一次也不行,沒被抓到是好運,就好像機車不能3貼,很多爸媽載小孩3個人沒被抓,但不代表不能抓
作者:
ul191 (AT)
2020-04-19 15:41:00是的 簽了就是照合約走 但這個合約真的是盤子合約
不爽就不要繳罰單啊 到時候就管收看你繳不繳很多欠稅的管收一下都乖乖繳了啦
1600有很多 我之前讀書通車一天至少就100公里了1600又不多
作者:
mathrew (Joey)
2020-04-20 01:36:00規則寫在那邊 真的也沒辦法 只是我又多一個不買GGR的理由囉 這個真的有點鳥不然就出一個吃到飽的商用方案我有疑問 我外勤工程師 騎車跑客戶 算不算商用?
作者: tseng680723 2020-04-20 21:29:00
兼職的應該很難2個月都超過1600,理論上不會被罰到的若是中南部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