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於週五(5/7)晚上於板橋環河西路四段跟華江六路那個路口發生車禍,時間晚上9
點到10點間
路口如圖
https://i.imgur.com/DjF3fM1.jpg
對方內線直行重機,家屬機車左轉車道
家屬表示等左轉燈亮了之後左轉
重機表示他直行我爸一直靠過來
總而言之有一個人闖紅燈了,但雙方都說自己沒闖
家屬受傷了,也不知道情況如何,因為有傷到脊椎要在觀察
對方無恙,應該
其實誰對誰錯沒有要追究
我只想追究規劃道路的廢物單位
到底是什麼邏輯可以讓一個同向車道左邊一個號誌,右邊一個號誌
然後機車道就很小了還切了一個直行一個左轉
然後紅綠燈在插一個誰專用燈號告示牌,這到底是什麼設計?規劃這種路口的都是廢物
是不是?
抱歉我真的很生氣,本身自己在經過這種路口騎車就滿頭問號了,有人受傷是時間問題
吧?每次停在這種地方待轉都緊盯後照鏡隨時準備轉油門
整個新北市多少這種路口?
公務員真的很好當
這種路口不管誰闖紅燈我覺得都不應該被責怪,除了紅燈停綠燈行我他媽還要看對車道
挖不出待轉區又捨不得放棄內線進行機車,是不會乾脆的機車禁止左轉喔
拍被罵又不改制度,倒底多爛?
最近看羅火花的影片,他有在大力推動道路設計的議題,我也會積極參與這些事物
最後想問有沒有版友剛好有路過那個路口有錄到當下的,方便站內提供的行車記錄器嗎
?或是要去哪問比較有機會,請教各位,我也會抽空尋找資訊
路口沒有監視器沒辦法釐清肇責
最後抱怨,我如果是設計出這種垃圾路口的人,我還不把路口監視器插滿
根本爭議發生的熱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