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與對方的保險公司(華南)第一次見面
基本上有單據的都沒問題
金額大概如下
醫療:5000
醫材:2000
往返醫院交通費:2000
修車費:25000
照護費:8400
問題就是在工作損失與精神賠償以及最後賠償金額依肇責比支付這部分
問題一:
因醫生診斷證明有提到需休養3週
所以這部分我方提出日薪*21天的金額,約3萬
但對方完全否決
他提出因為我在國營事業上班是公務員(但我是勞工,我有繳勞保)
薪資部分並無任何損失,所以不賠償
最後才說不然請我附請假證明再與公司討論
https://i.imgur.com/dKz5wHd.jpg
https://i.imgur.com/2Qgt01I.jpg
後續因撞擊的右手指彎曲出力仍會有些許疼痛
看復健科醫生告知應該是肌腱發炎
復原期應該會半年到一年
這部分我是不是需再請醫生開診斷證明?
問題二:
精神賠償的部分
就是只賠跟我的醫療支出一樣的金額
5000元
其他財損(衣、褲、安全帽)就是需要單據然後折舊打一折
問題三:
賠償總金額依肇責比再打七折(醫療費用也是打折嗎?)
想請教各位的是
網路上有查到一些資料
關於工作損失這部分
有的說需實際損失才賠(偏保險公司)
有的則說損害賠償不應該與受害者公司及勞保應給的權利混唯一談
這部分也有跟保險公司說過
他也回說,也要看判例的年份及法官,不一定都是這樣
這次談話當事人並沒在現場
因為大家都是受薪階級
對方事發後也數次當面表達關心
所以我也不想對當事人求償
但理賠員的堅守崗位,著實讓我心情有點受到影響
已告知理賠員調解會再見面
另外工作損失不賠及精神賠償5000元
依據這張圖我該如何跟保險公司爭取權益?
https://i.imgur.com/QMEGk3b.jpg
謝謝大家
※ 引述《formosa1979 (夏天的稻香)》之銘言:
: 事故路口
: https://i.imgur.com/sv7yXMs.jpg
: 雙方都是直行
: 我幹道他巷道
: 【我的視野】
: 是在接近路口時發現車輛衝出
: 急煞時有感覺後輪有鎖死打滑(一小段?一下子?)後
: 就撞上對方車輛(9人座)後輪位置左右
: 對方車輛後來停在圖示位置左右
: 我因為被車壓住動不了,他後來有幫我把車移開到旁邊
: 所以應該是現場已被破壞
: 【對方視野(來看我時敘述)】
: 他過路口有停車觀看
: 只看到與我同向有兩輛汽車,並沒有看到我
: 時間與距離足夠他先行通過
: 但通過時,尾部就被我撞上
: 感覺車子異常震動,從後視鏡看到我倒地,隨後停車
: 【傷害損失】
: 對方(對方大概敘述):板金凹陷、排氣管受損
: 我方機車車頭全毀(2016 SUZUKI ADD110),車行估價約需2萬多
: 體傷大腿7公分撕裂傷有縫針,數處擦傷
: 【問題】
: 雙方都有保第三人責任險
: 對方保險於隔天有電話聯絡我,希望我盡快去修車
: 其餘醫療單據要保存
: 想請問各位
: 因為車行說車子就算修好,多少一定都還是有些小問題
: 那保險會全額理賠修理費嗎?
: 但是不修直接報廢的話
: 保險是不是只理賠殘值?
: 如果是各位,會選擇如何做處理?
: 另我有爬文,看到一些有經驗的前輩
: 都將理賠金額列表出來
: 除了一定會有的醫療單據外
: 如果我將安全帽與破掉的長褲也列為財損
: 我要如何舉證金額?(褲子根本已經忘記價錢)
: 工作損失是依診斷證書建議的修養天數乘上日薪
: 還是依實際請假的天數乘上日薪
: 那還有哪些可以跟保險公司要求理賠的部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