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第一次發生車禍所以有相關問題想要上來
向大家請教。
如題,上個月不幸在下班途中發生車禍,車道是雙
向道,對方是左迴轉車,我是摩托車直行,發生車
禍的原因為,對方左迴轉,有打方向燈,但車頭切
出來後停了一下,我當下以為對方要讓我直行,因
此繼續向前騎,並且此時我有小按喇叭以示提醒,
但當我準備經過時對方又突然迴轉,導致反應不
及發生碰撞。(對方左前車頭碰撞到我右側車殼)
對方沒有受傷,我雙手掌擦傷,蠻深的、雙膝蓋嚴
重瘀青但還可以行走、肩膀韌帶拉傷,車禍至今一
個月肩膀還是沒辦法像以前一樣活動。
當下有請警察,後續筆錄警方也說肇責是對方居
多,雙方決定私下和解,重點來了,這時警方有
說,畢竟賠償談不攏的話還需要花時間上調解委員
會或是法院,委婉要我不要太為難對方,當下我情
緒也未定只想著趕快解決,就答應了機車除了車殼
有*破損*以及影響安全性的地方才需要賠償、刮傷
就算了,但後來越想越覺得理虧,而且對方車禍後
續的態度讓我不是很高興,想要他賠償所有機車受
損的部分,去車行估了所有費用,車殼破損的部分
約1000多,全部含車殼刮傷約略7000多,我也有
自知一開始自己答應的事反悔,因此我最後跟他
說,機車修理費就兩人各半、去零頭,機車賠償費
用算3000就好,但對方就是不接受,一口咬定一
開始談好的就是這樣(對方是23歲學生,跟我說
一開始如果就談好條件他可以準備金額,但現在突
然反悔對他來說準備金額有困難)
目前已經申請初判表、現場圖等,準備上調解委員
會,想問因為車禍當天警方記錄上有寫賠償的部分
是薪資補貼、醫療費以及機車*影響安全性*的零件
以及車殼*破損*部分,所以這筆錢我是不是還是得自己吞?
對了我想到我唯一有錯的地方可能是時速大概40、
50,不確定在那條路上是否有超速,今天下班在繞
過去看一下限速表。
對方目前需要賠償金額為:我請假三天($3160)
醫療費用(對方保險公司會支付)、機車維修費用(尚有爭議)
我自己本身也還是學生,半工半讀中,真的沒有想
要為難對方,是因為對方車禍事後態度消極,讓我
不高興,才決定往上處理。
想請問大家遇到這樣的情況會怎麼處理?謝謝
示意圖:(我實在不太會畫畫)
https://i.imgur.com/DRsWY0H.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