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敘述這套制度:
2006年,日本為了減輕警察業務壓力,
修正道路交通法規,設立駐車監視員。
由受過警方專業講習跟考試通過的人員
擔任。
駐車監視員主要業務就是開違停罰單,
以兩人一組形式執行任務。但一般警察
仍保有開單權利。
政府將開罰單業務委託給民間企業(如
保全公司等),民間企業代為執行開單
業務。(其中或有罰單拆帳不得而知)
執行業務時視同公務員,如開單遇到抵
抗或傷害視同妨礙公務,甚至可以逮捕
強硬拒罰車主。
多為約聘職,15-22萬日幣,全年無休。
我在日本看過幾次,開單效率很猛。
沒有在跟你543,一路拍照猛開。
腳踏車機車汽車全部通殺。
人員主要配置在都市交通熱點。
這制度根本超適合台灣,一方減輕警方
業務壓力,一方錢進保全公司口袋,一
方有效降低違規停車,根本winwinwin。
https://bit.ly/2DL8uZN(日文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