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109.04.01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鎖骨閉鎖性骨折(有開刀)、膝蓋撕裂傷(韌帶發炎)、多處擦傷
對方:擦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第一時間路人協助報警並搭救護車送醫,現場無破壞,警方至醫院做雙方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強制+第三人(明台)
對方:強制+第三人(富邦)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4/1約中午左右,我方騎車直行(時速約30左右),對方由外側車道向內切,
對方左側撞上我右側,雙方皆倒地受傷
初判表載明,我方無肇事因素,對方則是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
六、問題:
目前已於8/21開第一次協調會(7/19提出申請...覺得等好久QQ)
我方先初估求償明細如下
1.醫療費用 116701 (未包含後續醫療費用)
2.看護費 2200*91=200200 (有診斷證明專人照護三個月,由家人照顧)
3.轉診救護車+目前就醫交通費 9434
4.機車毀損 21900
5.財物毀損 2000
6.工作損失 (我是教師有公傷假是不是不能請求這個項目?)
7.精神賠償 30萬
(有告知未來後續醫療將會另外請強制險)
對方保險公司拍了所需文件說須回公司請示,再與我方聯絡,第一次調解不成立
對方保險公司日前聯絡我其公司目前預計賠償金額如下,並請我去申請第二次調解
1.實支醫療費 126701
2.機車維修 21900
3.看護費 108000
4.慰撫金 143399
(問題一)
由於金額相差太多,想請各位幫忙看看是不是我的要求太過份還是我要繼續站穩立場
應該要怎麼調整或是刪減比較合理呢?
(有請當保險的朋友看過,表示撫慰金明顯低於行情,
另看護費是保險公司支付上限沒錯,但差額應由對方補齊,建議我繼續以此金額求償?)
(問題二)
對方在此期間不聞不問,我父母對此覺得心寒
而且現在也不知道第二次調解什麼時候開、會不會成立,
本來有想說不然問問對方意思,看他要不要就差額做點表示
有誠意的話我們也不會故意刁難人,可是自前日起,一天至少兩通,皆未接未回電
所以想趁九月底前提告刑事附帶民事...怕對方這種態度不知道要什麼才能解決>"<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愛合購)
2020-09-05 14:17:00調解沒啥屁用 搓湯圓而已調解委員很多沒念過書
作者:
elynn889 (NcMar47)
2020-09-05 14:20:00工作損失的部分應該要請人事室開立相關證明,並且蓋上主管章、學校用章,乙式三份(對方、對方保險公司、妳各乙份)只是看護費給1M多算阿莎力了問題2這部分就看個人良心吧,當初車禍對方也只說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只有車禍當天來醫砍我而已看*來醫院看我*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0-09-05 15:13:002樓的說法蠻驚人的,目前台灣未入學的人大概應該都快去凋零光了,哪個地區有人瑞調解委員很想去參觀一下快要
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愛合購)
2020-09-05 15:35:00以前參加調解 都是種田人
作者:
elynn889 (NcMar47)
2020-09-05 15:45:00沒事,我打錯字。對方來醫院看我傷勢如何
作者:
willism (hpc5)
2020-09-05 15:48:00先搞懂你是跟保險公司要錢,還是跟對方要錢,如果全都保險公司出,那你跟對方的立場就是一致的!你總額就是要65萬,礙於對方保險支付上限,某些項目不足額,那就是從撫慰金來補嘛。此外,我是覺得把情感抽離,就事論事啦,怎麼達到目標才是重點,條件開好找自己保險業務去跟對方談,避免自己因情緒反應說了不該說的。第二次的調解會照開,找業務約時間,調不成就上法院。對方不想花錢也不願上法院,而保險公司想少賠,你要65萬,怎麼講自己和業務討論,找到三方平衡點罷了
作者:
TroutMVP (神鱒MVP)
2020-09-05 16:09:00我之前的經驗是實報實銷的單據整理出來,然後喊一個賠償整數,差額項目就是慰撫金。精神賠償不是隨便喊就有,那乾脆大家都來喊個幾百萬就好啦。
作者: AMD640 (+99) 2020-09-05 17:31:00
精神那個30萬 保險公私一定跟你打官司
作者:
fuct (添財)
2020-09-05 18:09:00看態度吧,態度不好開個100萬也才剛好而已
30萬給對方殺價還可以啦,如果是真的很強硬要到30萬幾乎是不可能。
作者:
tingiy (2375)
2020-09-05 19:02:0030萬 這該怎麼殺
精神賠償保險公司有個算式的算式大概是醫療費收據加總之後扣掉醫材乘以1.5~2.5工作薪資損失會要求你提出收入實際有減少的證明如果你薪水實際上都有領到,那哪來的損失?
既然都有保第三人 那就是要跟保險公司談阿乾脆兩方的保險人員出來談一下看怎麼樣的金額合適不過金額大概就是你喊出來的六成左右吧
作者:
NSRC (ATB)
2020-09-05 20:39:00之前朋友和你一樣,斷鎖骨也是求償30萬,對方也是裝死後來提告,被檢查官洗臉後,就拿到錢了,要錢就提告吧
作者:
allenzhuang (allenzhuang是在過五個小)
2020-09-05 23:29:00骨折大概10-15精損差不多了,上法院 機車21900先變廢鐵,所以上法院要精損有沒有比較划算要算算看,我以意外險骨折天數看鎖骨是28天,最高是大腿脛骨 60天,如果以這換算看護天數不知會怎樣?建議去判決書系統查類似案情如果真的踩很硬,我有遇過朋友直接付掉刑事過失傷害易科罰金的錢,然後再開調解時,一直嗆對方,因為他已經沒刑事的問題了。(有第三責任超額1000萬)
誰叫你要騎車 我覺得有重要工作加上有能力買車在台灣騎車根本是跟自己人身安全過不去自己台灣交通傷亡比例多高除非是學生或是經濟能力不許可這種通勤有一定距離的 騎車風險就是高自從買車後除非5~10分鐘內的車程我才會騎車買台車開吧 省去很多麻煩跟安全倒是真的
作者:
willism (hpc5)
2020-09-06 15:09:00如果談判不利,我看你不如跟對方保險公司要名片,明年換一間投保好了。繳一堆保險費,卻沒法提供協助的保險公司,還是放手吧...案子理賠行情在哪,上法院贏面(問自家法務)多少,保險公司有心都找得出答案,想不想把事做好而已。
保險公司欲付之金額其實訴訟上差不多是如此,精神賠償能到10萬以上真的不簡單,本案若你欲提告還需找律師,否則偵查庭,N次刑事庭審理之後還會裁定移送民庭審理,而檢院皆窮盡可能要求雙方和解,自己衡量利弊囉一個是近期便能處理完畢,另一則是2022應該能處理完畢,若是我權衡利益後會選前者,因為金額差異真的不大
作者:
tntbear (苦命上班族)
2020-09-07 16:52:00趕快告吧~調解一堆沒三小路用的委員在那邊打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