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ilBased (點油)》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無待轉被警察攔 (無代轉號誌、禁行機車)
: 時間: Sat Mar 13 14:06:44 2021
:
:
: 乳提,今早於中正路 (往士林捷運站方向) ,要左轉進文林路
: 由於我印象中是沒有待轉號誌與禁行機車,所以我直接將機車騎入左轉道
:
: https://reurl.cc/NXYVg9
:
:
: 停著停著,警察先生就過來了
: 他要我靠邊停準備開我單
: 於是我在車上就跟他理論,指出此路段無待轉號誌與禁行機車
: 但警察主張路口有待轉區,所以我應當要待轉
: 最後警察就說:「好啦你可以走!下次記得要待轉」
: 影片:https://youtu.be/rhnlqStQ4qQ
回應一下這篇
第一次在biker版發文...
因為中正文昌路口拆除強制兩段式左轉牌的這件事有上新聞
所以現在應該蠻多人都知道那邊可以直接左轉了
https://youtu.be/olhd_C8ckSM
↑如果不知道為什麼上新聞的話,可以看上面影片複習
原文的這個中正文林路口,則是在更早幾個月就已經拆除待轉牌
一樣是由黃郁芬議員爭取之後,才終於讓機車可以直接左轉
當時也有跟黃郁芬議員到現場拍片說明
https://youtu.be/cOMd3phDTNg
不過現在還是有些人不知道中正文林路口已經解禁
果然有沒有警察出來搞事,幫影片增加一點爆點
整個資訊的傳播擴散效果差很多啊...
其實最大的問題,還是來自於警政教育根本就是個大黑鍋
警察的執法應該是要針對「危險」的行為
而不是「安全但違規」的行為
因為取締兩段式左轉有業績,而且又好賺
警察看到內線有機車要直接左轉
管你三七二十一,先攔下來就是了
至於路口到底有沒有待轉牌
反正罰錯了又不用負任何責任
這種只會加分而沒有扣分風險的業績
根本就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又香又甜
當然把他給抓爆啊
: 推 doasmyself: 我是交通警察大隊直屬第三分隊分隊長黃宗斌,該員警同 03/13 19:08
: → doasmyself: 仁因巡邏經過,見待轉格有機車待轉,誤認該路口機車需 03/13 19:08
: → doasmyself: 待轉,惟經確認待轉標誌已拆,同仁未注意誤認造成困擾 03/13 19:08
: → doasmyself: ,在此代表致歉。並已再跟同仁宣導兩段式左轉相關執法 03/13 19:08
: → doasmyself: 標準,及當前部分路口開放免兩段式改善措施。 03/13 19:08
然後分隊長大人喔
與其有空在這邊盯板推文
不如好好回去教育一下你們同仁
該優先取締的項目是「危險」而非「安全但違規」的行為
原PO影片裡面就好端端地騎在內線車道裡面
請問這是「真的危險」還是你們「想像他很危險」
就是有你們這種毫無章法的取締邏輯,台灣交通才這麼混亂啦
然後吼
與其有空在這邊盯板推文
不如也順便在你們工作會議上跟長官報告
未兩段式左轉這種行為
根本不該列為惡性重大違規
你們現場執勤員警要原PO從內線車道直接切到外面待轉區
這種行為才叫做惡性重大違規
我是建議這種素質的警察喔
先開自己一張罰單吧
不要都怪民眾仇警,素質怎樣大家都看在眼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