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lynn889 (NcMar47)》之銘言:
: 推 OilBased: 牽手護89 \( ̄︶ ̄)/89\( ̄︶ ̄)/ 03/22 22:50
: → OilBased: 執子之手 與子護89( ̄▽ ̄) 03/22 22:50
: → OilBased: 明天我也來回一篇 03/22 22:50
: 噓 incident: 反詐騙 03/22 22:51
: → hedy0930: 覺得是路人有問題 先不講她有沒有走斑馬線 台灣交通這 03/22 23:07
: → hedy0930: 樣過馬路敢不左顧右盼也是滿不怕死的 03/22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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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人的確有錯
: 但機車還是要做好臨時停車之準備
: 這案例有可能就肇責55分吧
889何來得出肇責5/5分之說?
我想這並非常見的「未超速直行車與轉彎車相撞」,所得到的肇責7/3分
而這次的案例相對而言是罕見的,並非一般大眾的都了解的認知
會這樣問最主要是因為889是否有法律背景?或是有交通鑑定背景?
不然為何會斷定肇責5/5分?
是否能提供相關判決紀錄來輔助你的觀點呢?
不然這樣只是在亂說話
: 推 darvish072: 包莖仔0.0 03/23 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