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本人在今年1/28早上在民權大橋往內湖上橋端發生了連環車禍。
綠燈後順著一大堆機車上橋,前面先急煞一次,我跟前車都有煞住。
想說沒事看前車開始加速我也跟著加速。
結果就直接撞上去了。
http://imgur.com/CAyEsmv
我是第四台,也是最後一台。追撞到前面的防燙蓋下邊。
由於車速不快,我車子沒甚麼損傷,就是前土除爆掉了...
http://imgur.com/STfva8O
撞到當下我就知道慘了,要賠錢了。
所以我一開始就提出我想直接和解,賠償我所造成的車損。
不過被我撞到的3號車因為有保車體險,要找保險理賠。
保險專員不願意當下到現場來,所以要3號車主申請初判表...
這一拖就是兩個月,期間保險公司有直接跟我聯絡,要我跟3號車主談賠償。
今天3號車主把初判表結果傳給我,我大概做了一下事故現場圖。
http://imgur.com/5L0QIzX
很奇妙,頭兩台車都沒肇事責任。
然後車主之前也傳了維修的估價單給我。
http://imgur.com/TkVBDQ0
我很想賠償前車,但這估價單上面沒有我撞到的部分啊...
都是前總成。硬要說的話牌「罩」燈可能是後面的吧!?
不過我看圖片我也沒撞到他的大牌,更別說牌罩燈了...
車禍當下我也跟3號車主在看我到底撞到他哪邊,我一塊土除都爆了結果它的車後半部都
沒事...
我上網找了一些資料,有「推撞」跟「追撞」兩種撞法。
如果是追撞的話,後車只需賠償後半部分的車損。
這次的事故看起來比較像追撞。
因為是前車已經發生事故我才頂上去的。
從第一章照片的角度跟我土除爆掉的樣子看,我覺得應該是3號車先撞上去斜一邊,我
前土除才從它防燙蓋下面頂過去,加上本來土除前端就有裂開直接就爆炸了...
現在還要等保險公司來找我處理,我這樣到底需要付什麼責任?
第一次發生這種連環車禍,想看看廣大車友的經歷或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