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不幸發生車禍,我騎機車(A)經過無號誌路口與另一部機車(B)相撞。行車記錄器如下,
可從80秒開始。
https://youtu.be/zSIR3sYoP9U?t=80
我方:普通重型機車,前輪內凹,腳踝扭傷。
對方:應是車殼損傷,腿部擦傷。
不幸發生車禍,大家都不願意,後續查看我的行車記錄器發現,我的車速應該在20-40之間(
體感),但居然還是煞不住,應該是我反應太慢。
Q1:這樣肇責比例會是多少?
Q2:因為雙方都有車損,我的車一定要等對方業務員拍照之後才能維修嗎?
Q3:這個case我還有什麼地方應該要防衛駕駛而沒有做到的?
感謝各位,祝大家行車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