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妹家裡有一台二手舊車,車主是長輩
一直以來都放在家裡沒有騎
4月時家人決定把這台車騎出去當代步車
當時才知道這台車沒有強制險,並在當天投保了
今天家裡收到一張「舉發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事件通知單」
違規事實寫:「未投保機車肇事者,並扣留牌照...(略)」
違規日期3/31
違規地點是家裡沒人去過的地方
罰鍰6000元
家人很緊張也很疑惑,因為依照單子上的時間地點,那時機車在家裡
會是監理站自己查到沒保強制險然後開單嗎?
那為何違規事實不是寫「未依強制險法訂立契約」罰1500元呢?
當然如果是該繳的罰款一定會去繳的
我只是很想知道為什麼而已
希望各位大大能幫我解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