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
檢舉魔人爭議多!檢舉交通違規將限46項 未逾6分鐘不可連續舉發
發布時間
2021/10/07 19:02
記者
記者楊丞彧、陳心瑜/台北報導
內文
交通違規檢舉魔人現象引發諸多民怨,並造成警力不堪負荷影響正常勤務,今天在立院交
通委員會初審通過,共正面表列民眾能舉發之46種違規樣貌;而針對連續檢舉部分,民眾
檢舉將與警察一致,地點相距6公里以上、違規時間相隔6分鐘以上或行駛經過一個路口以
上,始得檢舉。
內政部警政署副組長劉振安表示,民眾檢舉案件數量從2016年153萬件,到2020年暴增到5
98萬件,成長幾近4倍。而在去年經民眾檢舉後舉發總計有440萬件,占整個警察機關舉發
件數三分之一。
劉振安也說,在民眾檢舉案件中,有約6成為違停的靜態違規部分,在440萬檢舉案件中占
223三萬件,很多是行車記錄器開過去然後一路檢舉。雖警政署有要求每件影像都要擷取
,但檢舉達人也很認真,「我們也很佩服他們的精神」。
交通部長王國材今天下午出席交通部無人機推動成果發表會,表示民眾檢舉案件數量從20
16年至今增加4倍,將規範民眾檢舉為正面表列的46項,但並不意味其他違規不能處理,
也可以請警方協助,只是警力以及連續拍照蒐證過程,與員警執法處理不同,因此每年約
600萬件處理起來很辛苦,這次修法希望正面表列46種態樣作為檢舉參考,以避免太氾濫
交通部路政司長陳文瑞表示,因智慧型手機與行車記錄器之普及,民眾檢舉案件爆量,甚
至出現特定跟拍之連續性惡意報復性而產生民怨,而警方處理相關案件也已經到影響正常
勤務程度。對此,交通部在與各部會討論過後,認為應做原則性規範,重大違規對交通安
全有影響的要借助民眾力量處理,至於連續性舉發,也要跟警察機關前處理方式規定一同
。
陳文瑞也提到,去年政府平台上有民眾提案是否廢除民眾檢舉條文,政委唐鳳去年協作會
議召集相關政府部門、提案民眾與社會團體,最後決議希望在減輕員警行政負擔前提下,
有效運用行政資源以及民眾協作精神,改善交通檢舉制度,針對嚴重影響交通秩序、侵略
性較大且不適合民眾檢舉做調整,並針對惡意性檢舉考慮比例原則做限制,違停則應向警
方舉發排除。
陳文瑞解釋,違規樣貌共分為兩大類,第一大類為動態違規項目,以對交通安全危害性較
高,且警察不易實施稽查取締之違規項目,因違規行為立刻消失,民眾若拍照有保留就可
以開單舉發。第二大類則為靜態違規項目,僅限於在路口、行人穿越道、人行道等嚴重影
響交通安全與秩序的違停才能檢舉,也包括併排臨時停車與佔用身障停車格等違停狀況。
對於限制檢舉達人連續性舉發,交通部官員解釋,目前法院見解認為,很多違規行為在很
短暫時間連續發生,不需要將之視為不同行為,會把它們當成一次違規處罰,如同警政署
所說,連續變換車道依現行做法會拆成很多單開罰,但現在法院見解是都當成一單,認為
該罰的有處罰到就好。
新聞來源
自由時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696525
作者:
Yjizz (饒惹偶ㄚ激濕)
2021-10-08 18:59:00真的很爛的 看社團在研究怎麼110跟簡訊狂扣 再申訴不處理
就只能各自靠自己的把自己應有但被打壓的路權安全恢復最大
併排不能檢舉,到時民眾打爆110,看政策會不會轉彎
作者:
blurish (破繭重生)
2021-10-08 19:33:00只會搞這個,還推啥交通安全月?笑話還要配合公家機關快閃拍照當白癡
違規的常常找人陳情,於是就慢慢限縮檢舉的範圍。對這結果沒太大的意外。之前連交通違規都有議員出面的
作者:
Radiomir (Radiomir)
2021-10-08 20:36:00以最低金額去劃分就好了, 至少符合比例原則、微罪不罰
作者:
Duke200 (Duke)
2021-10-08 21:00:00四輪大爺超爽的 高速公路上 6公里內變換車道不打燈只能檢舉一次
作者:
Yjizz (饒惹偶ㄚ激濕)
2021-10-08 21:01:00蛤 微罪不罰 wtf
作者:
wx190 (空。)
2021-10-08 21:46:00合理 路邊等著抓兩段比較實在
作者: ghgn 2021-10-08 21:48:00
交通部官員會跟你說你要再後面等到警察把違停驅趕才能走交通部就一群不食人間煙火 規劃一堆殘害兩輪族的道路 然後事故率上升再說兩輪危險 畫更多禁行機車 那些官員一天不下台 台灣交通不會好整個政策就知道交通部有多麼歧視兩輪族 真的要逼大家都開上路嗎?
作者:
OrzOGC (洞八達人.拖哨天王)
2021-10-08 21:57:00四輪開好開滿,大家一起塞好塞滿
作者: saTUnotSATO 2021-10-08 22:16:00
不打方向燈一次 你就可以飆車6分鐘不算違規在雙向都只有一個車道 中間雙黃線的情況下 違規魔人紅線違停占用到其中一個方向幾乎八成車道 後面的車要過只能跨過雙黃線 這樣的違停不在可檢舉的項目內
反正就看到一次就打一次他也不能那你怎樣因為你真的有看到違規事實,有空閒的話內用一杯飲料慢慢等,沒等到就換投訴警察
可是瑞凡,你會看到警察到了,你旁邊的人衝去開走,警察也不開單啊
作者:
gjcl6 (789)
2021-10-08 23:21:00這政府怎麼這麼不要臉 到底想害死多少人
現在那些高官還有相關幫忙打壓的就是認為賤民別吵阿真當他們是人民的公僕?反正改爛後死是賤民
作者:
arm370x (這年頭不能什麼都三倍速)
2021-10-09 00:45:00這個政府很久沒查匪諜了 我看交通部很多吧
作者:
AreLies (謊言)
2021-10-09 01:58:00板規一之一 注意一下推文自己注意 什麼能講什麼不能講
作者: er38933 2021-10-09 06:53:00
處理提出問題的人,問題就消失了 真棒!
作者:
AntiCompete (PapaOfAntiComeprtitive)
2021-10-09 07:47:00以後我會幫立委服務處盯場,但凡有人開車來停,老子立馬打110
作者:
singizu (さよならメモリーズ)
2021-10-09 09:18:00交通部的下限持續下陷
作者: yuehyiing 2021-10-09 11:41:00
會限縮檢舉怎麼不取消禁行機車?一群爛人兩輪賤民想不那麼賤請升級紅黃牌;想脫離賤民請升級四輪大爺。交通安全、年殺三千!?那是什麼?能吃嗎
作者: aliangh (嘎嘎) 2021-10-09 11:59:00
杜絕地下市長2.0讚 以後沒車位或想省錢 自由停 看到條子再閃就好
作者:
cb232325 (moroi)
2021-10-09 13:09:00可以去檢舉騎禁行機車 就會有更大的民怨啊
作者:
misu2718 (ID 好威阿)
2021-10-09 16:56:00政府真是恨透了二輪仔~車道被擋還不能跨線~不然照罰四輪違停佔車道~警察就算來也是鳴警報~哪次直接罰了,幹
爽啊 以後用白牌佔汽車格 反正不能檢舉大家都不要停車 皆大歡喜
作者: x10abenq 2021-10-09 20:26:00
大重紅燈往前停機車停等區算微罪嗎?
作者:
Radiomir (Radiomir)
2021-10-09 20:29:00金額900以上的再開放檢舉, 600以下通通必須由警察舉發
作者:
vlee (932989726)
2021-10-09 20:31:00規定每人一年檢舉上限三件。
講得好像出了雙北鴿子會管交通違規的樣子zzzz回到原PO的問題,不能外包嗎?大概不能吧,你有沒有發現有些案子就是很神奇的從鴿子攔查違規事件演變成驚天大案的情況,如果外包了就少了一種"破案"可能很不方便警政鼠大概死也會抓住這個權限吧,不然交通助理員行之有年的情況下,一堆鴿子在那裡靠北案件過多也是挺逗的事,民怨最多是違停然後助理員專抓違停還這麼多毛,這當中絕對是有問題的啊wwwwwww別的不說你外包出去那些在各大熱炒店蹲點的鴿子大概都得提前申請退休了吧www
原來打電話叫警察趕去現場會比坐在電腦前看照片還輕鬆啊
作者: sonywii (新力) 2021-10-10 09:11:00
市區的慢車道很扯,一整排閃雙黃燈臨停,內側禁行機車,我騎機車,是要叫我扛機車走過去嗎?交通部的官員應該要換人,只會逃避問題,不去思考規劃如何完善檢舉制度。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21-10-10 13:49:00把道安法廢了,人力就夠了
作者:
yuenru (有挑戰很好呀)
2021-10-10 20:00:00警察不夠的人力,也不想辦法補足,也不給民眾檢舉,怪
為了警方不要一直坐在辦公室,鼓勵大家打110要警察一直出來的意思吧
作者:
xhung (xhung)
2021-10-12 15:08:00違規聖人太多 所以積非成是 違規合理了
說真的我受到政府縱容違停的不良影響比其他白牌機車騎士少很多,(我都用我嚇阻逼車的裝備,照樣為了安全騎在比較安全的禁行機車道)但我還是做了很多圖分享路權安全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