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發生車禍, 經過及幾個問題請教。 1. 我由路邊銀行
(離撞擊點約40-50m)騎出時速約20-30km, 行駛於車道約40-50m後遇到十字路口欲左轉
(此時靠近內線(雙黃線),被後方機車追撞。
2. 事後警察有拿路口影片來看,對方爲先倒地後才撞倒我,撞擊點爲我車後
方右側)但只有錄到撞擊瞬間,無錄到對方爲何摔倒。另外有調路邊私人攝影機,只有錄
到我騎入車道沒錄到對方(只聽警察說沒看到)。
3. 初判表我排第一順位,對方有打來要求賠賞,說
警察說我肇責大。我回對方因該不是吧!對方說會去申請鑑定。
4. 這樣肇責會多少?
5. 我這樣可以算是同車道嗎。
6. 鑑定時雙方都會到嗎? 7. 初判表寫我轉向
疏忽 對方未保持安全距離8. 我這邊也做好賠償準備,但又擔心對方大開口要求。
9. 補充, 我是由
路邊機車停車格出來。 10. 補充,圖如附檔
https://i.imgur.com/VDOBDjZ.jpg